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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在线筛选/沭阳县第四人民医院体检中心设备采购项目在线筛选/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北京    发布时间:2026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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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在线筛选/沭阳县第四人民医院体检中心设备采购项目在线筛选/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

一、采购条件

本沭阳县第四人民医院体检中心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59.96000000万元,采购人为沭阳县第四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规模:沭阳县第四人民医院体检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沭阳县第四人民医院体检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沭阳县第四人民医院体检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1.基本资格要求:满足下列要求(按要求提供比选函即可):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拒绝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二)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产品按国家规定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的,投标人须根据投标产品的类别,提供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及附表(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投标产品按国家规定为非医疗器械的,须提供非医疗器械产品声明函(格式自拟)。2、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须根据投标产品的类别,提供投标人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投标本企业产品的,须根据投标产品的类别,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I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境外生产厂家无须提供)。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代表在开标日前6个月内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的相关证明材料。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按要求提供承诺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06月02日17时00分到06月09日17时00分

3、上传以下材料: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②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或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注:如因信息填写错误导致无法接收比选文件的情况,由投标人承担相应风险。未按要求获取比选文件导致无法参与的,后果自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06月15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文件开启时间:06月15日15时00分

文件开启地点:南京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 zbgstb12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