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热点=度新疆锦龙电力集团有限公司胡杨河电力调度大楼办公楼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锦龙电力集团有限公司胡杨河电力调度大楼办公楼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 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64万元,招标人为新疆锦 龙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承包范围:食堂内的餐饮及卫生服务。(2)餐饮服务时间:承包期限内早、 中、晚用餐,国家法定节假日不休息,需正常提供餐饮服务,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疆锦龙电力集团有限公司胡杨河电力调度大楼办公楼食堂外包服务采 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疆锦龙电力集团有限公司胡杨河电力调度大楼办公楼食堂外包服务采购 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及拟配备人员健康证(且在有效期内);
4)本次采购要求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售后服务等 方面具有相应的投标能力。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 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 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5)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06月04日 10时00分到06月 08日 20时00分
获取方式:1)潜在的供应商请于6月4日10:00:00至6月8日20:00:00 (北京时间)至奎屯市领取谈判文件,本次谈判文件的售价为:300元/本,售后不 退。2)领取谈判文件的同时,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 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各一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06月09日 11时00分
递交方式:奎屯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06月09日 11时00分
开标地点:奎屯市
七、其他
(一)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2)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 库〔2017〕141号);
(3)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库〔2020〕46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 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二)预算价/控制价:640000.00元。
(三)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四)响应文件递交;响应文件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至指定地点,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 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 1927 2310
邮 箱:zbtbgs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