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在线筛选/徐州市鼓楼区产业园区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及配套光储一体化建设项目鼓楼信息技术产业园项目项目在线筛选/
(项目编号:JSYZ(2026)GKZB02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徐州市鼓楼区产业园区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及配套光储一体化建设项目已由_徐州市鼓楼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_以_徐鼓政服备(2025)11号_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徐州新彭高新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徐州新彭高新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_国有资金,项目建设采用:口自建口代建口集中建设。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_徐州市鼓楼区产业园区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及配套光储一体化建设项目-鼓楼信息技术产业园项目 的施工进行。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 徐州市鼓楼区产业园区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及配套光储一体化建设项目-鼓楼信息技术产业园项目
2.2建设地点:徐州市鼓楼区
2.3建设内容:徐州市鼓楼区产业园区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及配套光储一体化建设项目-鼓楼信息技术产业园项目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全部内容。
2.4质量要求:合格。
2.5工程规模:本项目为徐州市鼓楼区产业园区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及配套光储一体化建设项目-鼓楼信息技术产业园项目,设备供货、安装施工、调试、验收、质保及配套服务,包含(一)光伏设备部分(安装):光伏发电设备、逆变器设备、配套电气、电缆及敷设、其他系统;(二)储能设备部分(安装):核心设备、电气系统、控制与监控;(三)土建工程:屋面配重光伏土建、光伏车棚土建、储能设备土建;(四)钢结构工程:屋钢架、屋面配重光伏、光伏车棚钢结构等全系统建设等一体化施工内容。
2.6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1342.66万元
2.7工期:18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县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三级(含)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以上资格,《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及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委托书;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己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视为有在建工程)。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业绩要求:
投标企业自2021年01月01日(含)以来承接过工程总承包、施工类似项目。单项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含)及以上的新能源(光伏或储能)类似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提供提供业主直接发包证明、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金额以合同中注明的金额为准。
3.5资格审查其他条件:
3.5.1其他:(1)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C.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H.投标人自2023年6月1日(含)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6月2日9时00分至6月8日17时00分。
6.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为:江苏
6.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网上获取。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6月22日10时30分。
7.2开标地点:江苏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zbtbgs8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