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推荐=2026年度重庆市渝北区110kV朱尔线#26-#41、朱洛线#22-#36迁改工程涉输气管道交流干扰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重庆 发布时间:2026年6月4日
招标推荐=度重庆市渝北区110kV朱尔线#26-#41、朱洛线#22-#36迁改工程涉输气管道交流干扰治理工程
(招标编号:CQEM-ZB-2026-02005)项目所在地区:重庆市,市辖区,渝北区
一、招标条件
本渝北区110kV朱尔线#26-#41、朱洛线#22-#36迁改工程涉输气管道交流干扰治理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67.322043万元,招标人为重庆中交洛碛港港口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洛碛镇。
2.2 建设概况:
(1)110kV高压线与渡旱线输气管道情况110kV朱尔线在EG#7塔基脚与渡旱线输气管道D529×10 L360N无缝钢管水平间距11.7m,小于塔高27.5m。
(2)110kV高压线与中广核输气管道情况
1)110kV朱尔线在EG#6塔-EG#7塔与中广核输气管道D406.4×8L245N无缝钢管交叉,交叉角度为85度。
2)110kV朱尔线在EG#9塔基脚与中广核输气管道D406.4×8L245N无缝钢管水平间距分别为30.2m,小于塔高38.8m。
3)110kV朱尔线在EG#9塔-EG#10塔与中广核输气管道D406.4×8L245N无缝钢管交叉,交叉角度为24度。
4)110kV朱尔线在EG#12塔基脚与中广核输气管道D406.4×8L245N无缝钢管水平间距分别为30.3m,小于塔高36.5m。
(3)输电线路与南两线二期输气管道情况
1)110kV朱尔线在EG#6塔-EG#7塔与南两线二期输气管道D406.4×7L415M直缝高频电阻焊钢管交叉,交叉角度为89度。
2)110kV朱尔线在EG#9塔基脚与南两线二期输气管道D406.4×7L415M直缝高频电阻焊钢管水平间距为36.7m,小于塔高38.8m。
3)110kV朱尔线在EG#9塔-EG#10塔与南两线二期输气管道D406.4×7L415M直缝高频电阻焊钢管交叉,交叉角度为36度。110kV朱尔线在EG#10塔基脚与南两线二期输气管道D406.4×7 L415M直缝高频电阻焊钢管水平间距为23.6m,小于塔高30.5m。
4)110kV朱尔线在EG#12塔基脚与南两线二期输气管道D406.4×7L415M直缝高频电阻焊钢管水平间距为21.4m,小于塔高36.5m。
5)110kV朱尔线在EG#17塔基脚与南两线二期输气管道D406.4×7L415M直缝高频电阻焊钢管水平间距为24.4m,小于塔高27.5m。
6)110kV朱尔线在EG#18塔-EG#19塔与南两线二期输气管道D406.4×7L415M直缝高频电阻焊钢管交叉,交叉角度为30度,在EG#19塔-EG#20塔与南两线二期输气管道D406.4×7 L415M直缝高频电阻焊钢管交叉,交叉角度为33度。
110kV朱尔线在EG#19塔基脚与南两线二期输气管道D406.4×7 L415M直缝高频电阻焊钢管水平间距为13.7m,小于塔高19.5m。
110kV朱洛线在LG#19塔-LG#20塔与南两线二期输气管道D406.4×7 L415M直缝高频电阻焊钢管交叉2次,交叉角度分别为24度和5度。
7)110kV朱尔线在EG#23塔-原朱尔线41号塔与南两线二期输气管道D406.4×7L415M直缝高频电阻焊钢管交叉,交叉角度为47度。
8)110kV朱洛线在LG#26塔-原朱洛线37号塔与南两线二期输气管道D406.4×7L415M直缝高频电阻焊钢管交叉,交叉角度为68度。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预算金额:1673220.43元。
2.4 招标范围:渝北区110kV朱尔线#26-#41、朱洛线#22-#36迁改工程与渡旱线、中广核、南两线输气管道存在交叉、并行、塔基脚与输气管道水平间距小于塔高的情况。根据《埋地钢质管道交流干扰防护技术标准》《GB/T50698-2011》4.1.1条、5.1.5条、5.1.6条的要求,需对输气管道采取交流干扰治理措施。
2.5 工期:3个月。
2.6 质量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3款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要求: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3)业绩条件: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个具备燃气管线排流保护业绩类项目,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2 获取时间:发布之日起至6月8日17时00分止。
4.3 获取方式:在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期内,投标人将《投标文件发售登记表》(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后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招标代理机构采用邮件形式将投标文件等全部资料发送给已报名投标人。
4.4 未报名的投标人,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4.5 获取方式:投标人可向代理机构提交书面质疑,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6月8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
4.6 招标人应于6月9日 18 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通过邮件形式向各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发布澄清(如有)。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递交截止时间:6月24日10时00分(提前30分钟接收投标文件)。
5.2 递交方式:重庆市。现场递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工
手 机:156-1130-0638
邮 箱:guoxinzc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