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推荐=度无锡市一中太湖新城分校厨房设备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WXJHZB26060201)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
一、招标条件
本无锡市一中太湖新城分校厨房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98.88230000万元,招标人为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发展中心、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教育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无锡市一中太湖新城分校厨房设备采购项目,供应商负责所有货物及其配套设施的供货、运输、安装、验收、售后、质保及后续服务等全套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无锡市一中太湖新城分校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无锡市一中太湖新城分校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1)投标供应商具有民事独立承担能力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供应商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经第三方专业机构审计的近两年度中任意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投标供应商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4)投标供应商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税务缴纳证明(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5)被授权代表应为投标供应商在职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及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除外,如投标供应商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供应商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
6)投标供应商如为小微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监狱和戒毒企业的,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7)投标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06月02日15时30分到06月09日17时00分获取方式:请投标人授权委托人至招标代理处购买招标文件,同时提交以下资料:(1)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注明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电子邮件地址)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2)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售价:伍佰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06月26日09时30分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06月26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无锡市
七、其他
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培训以及与之配套的辅助工作,通过验收后交付招标人使用。误期违约金:2000元/天,上限为合同价款的5%。
2、服务质量:符合国家、地方及相关行业标准。货物的验收包括:数量、外观、质量、性能、质保单、包装和乙方承诺的其他指标;验收标准根据有关规定及技术要求,原则上以通过计量检定或校准合格为准。
3、质保期:3年(自终验收双方签署终验收报告之日起开始计算,质保期满后提供终身有偿维修服务)。
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是。
5、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工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6、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工
手 机:156-1130-0638
邮 箱:guoxinzc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