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采购//栾川县城市管理局公共区域摄像头安装工程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6月4日
一、招标条件
栾川县城市管理局公共区域摄像头安装工程项目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采购人为栾川县城市管理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己具备竞争性谈判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ZKTY2026-06-04
2、项目名称:栾川县城市管理局公共区域摄像头安装工程项目
3、项目概况:公共区域摄像头安装工程计划安装高清摄像头34个。(详见谈判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如有))
4、项目地点:栾川县主城区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预算控制金额:人民币327451.96元;
7、工期:30日历天
8、招标范围:谈判文件、工程量清单范围及图纸(如有)内的所有内容。
9、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10、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机电二建+B证,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任何职务(并出具无在建承诺格式自拟);
3.4、投标人的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须是本单位员工,提供在本单位的劳动合同;
3.5、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规定,供应商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谈判文件第六章) 。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06月05日至06月09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在河南省洛阳市,获取谈判文件。
2、报名时须携带“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证书(留存相对应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3、售价:谈判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启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谈判开启时间,下同)为06月11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河南省洛阳市。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期限
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手机:130-5123-8215
邮箱:zgzczb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