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DGP37000000020260200409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标志性产业链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对接活动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6月01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对原采购文件-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4.其他要求进行修正,由原内容修正为:“
1.投标人应配备具有相应能力、经验的服务人员并确定项目负责人,积极与采购人就工作事宜进行沟通、联系,制定工作方案并安排实施。如采购人在项目执行过程中认为投标人现有服务人员不能胜任工作或有重大过失的,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采购人的需求及时更换或补充相应的服务人员以确保按时完成工作。
2.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及违法分包,如发现投标人私自转包及分包,采购人有权终止服务合同。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技术资料和相关软件,承诺均已取得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投标人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
3.投标人应全面履行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相关安全管理职责,因投标人未尽管理职责发生安全事故的,由投标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投标人应接受并配合采购人或采购人组织的对本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与检查,对于采购人指出的问题,应及时作出合理解释或予以纠正。
5.投标人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与报告制度,按要求向采购人提供资金的使用情况、项目执行情况、成果总结等材料,并配合采购人及采购人组织的监督检查或绩效评价。
6.项目交付后,投标人应无条件返还采购人向其提供的文件、资料并向采购人移交项目资料。
7.投标人应针对本项目提供对应的项目实施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服务方案②安全、质量、应急方案。投标人应保证项目实施质量、进度控制的方法与措施得当。
8.投标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全面履行合同内容和服务承诺,加强服务管理,提供优质服务,确保服务质量,圆满完成本项目服务工作。
9.会议结束后10日内投标人向采购人提交书面活动报告,并根据采购人的要求进行修改完善。”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6月02日
无
名称: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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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文化西路13号A座
联系方式:0531-81917616
项目联系人:丁经理
电话:0531-81917616
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6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