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项目-长春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交车辆、场站监控设备安装、维修维护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吉林 发布时间:2026年6月2日
项目-长春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交车辆、场站监控设备安装、维修维护公告
(招标编号:QXZB-2026-0520)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交车辆、场站监控设备安装、维修维护项目,项目采购单位为长春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出资比例100%,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该项目进行。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交车辆、场站监控设备安装、维修维护项目;
2.2项目编号:QXZB-2026-0520;
2.3招标范围本项目主要针对公交车辆车载监控设备(车载监控设备、主动安全设备、360环视设备)维修以及公交场站监控(含辅助照明)安装、维修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2.4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2.5采购预算: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且单价金额以实际发生年份当年市场价格为准;2.6维修要求:(1)车载监控及场站监控出现故障时,维护单位接到公交集团报修电话后,在48小时之内(节假日除外)派人去现场,维护维修时,检查设备使用及完好情况,如有设备损坏,不能维修的应及时更换,以确保视频监控设备正常运行。
(2)如有人为损坏、找不到车辆或非设备自身原因损坏造成的维修时间延误,应与设备所属线路管理人员共同签字确认损坏原因并形成记录。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2.8服务地点:长春市内;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4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5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
3.4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3)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 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5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6月2日至6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将以下要求的内容以清晰可辨的原件扫描件(PDF格式)加盖单位公章,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邮箱,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联系进行确认: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获取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
(3)授权委托人获取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6月23日14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电话:13051238215
邮箱:zyzbgs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