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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澜沧江上游公司 GX工程民爆器材供应及爆破服务招标+六月采招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北京    发布时间:2026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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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澜沧江上游公司 GX工程民爆器材供应及爆破服务招标=+六月采招

(招标编号:HNZB2026-05-3-448)项目所在地区:西藏自治区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澜沧江上游公司 GX工程民爆器材供应及爆破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澜沧江上游水电有限公司古学水电工程建设管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西藏自治区

2.2 规模: 项目石方明挖爆破工程量约 1100万立方米,洞挖爆破工程量约 280万立方米,本标乳化炸药预计总用量约 8100吨,电子数码雷管约 510万发(此数量仅作为本标招标估算需求量,不作为最终实际合同采购数量,合同结算以实际交货数量为准)。

2.3 标段划分: 华能澜沧江上游公司 GX工程民爆器材供应及爆破服务标段包 1

2.4 交货地点: 西藏自治区昌都市芒康县曲孜卡乡

2.5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发包人工地现场已建有火工库一座(覆土库),可以存放 56吨炸药、20万发雷管、2万米导爆索,火工库免费租赁给乙方使用,以便承包人在工地现场开展民爆器材供应及爆破服务工作,该火工库由乙方负责运行维护。

2.5.1民爆器材供应:本工程预计使用乳化炸药约 8100吨、电子数码雷管约 510万发(此数量仅作为本标招标估算需求量,不作为最终实际合同采购数量,合同结算以实际交货数量为准)。乙方根据甲方的爆破作业需求计划,及时供应民爆器材,负责办理各项相关审批手续。

2.5.2爆破服务:乙方负责民爆器材从火工库配送至甲方指定的爆破作业地点,负责甲方所需爆破作业的实施,负责按当地主管部门的要求办理一切相关审批手续。服务主要包括:负责爆破方案的审查及备案;负责项目爆破作业审批手续及民爆器材的使用申报;负责作业前技术交底、安全检查、验孔、装药服务、起爆、起爆后检查、盲炮处理(含相关方案制定)、剩余民爆器材回收等工作,并负责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和民爆物品流向管理工作。

2.5.3运输及配送服务:乙方负责办理民爆器材的各项运输许可;负责民爆器材从乙方火工库配送至甲方爆破作业地点;负责爆破作业后剩余民爆器材回收入库;乙方对所承运的民爆物品流向承担全部责任。

2.5.4技术指导服务:乙方应对涉及爆破的施工作业提供技术指导服务,定期组织甲方涉爆人员开展相关培训。

2.5.5涉爆安全管理:乙方负责本工程项目所有涉爆项目的安全管理,包括乙方所承担的爆破作业工作及爆破作业区域的安全管理;负责民用爆炸物品从采购、运输、仓储、配送直至爆破作业完成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并对所保管、运输、使用的民爆物品流向承担全部责任;对参加涉爆作业的人员、设备安全承担全部责任。

2.5.6火工库日常运行管理服务:包含火工库及其配套设备设施(含库房、对外交通道路)的日常运行维护更换、检修、管理费用及民爆器材仓储、出入库管理、退库管理、安全管理(含库房安全措施评价及防雷装置检测)等火工库日常运行管理相关的工作内容,不包含火工库建筑物、主要设备设施、对外交通道路大修。

2.5.7火工库拆除:本合同爆破器材供应结束后,乙方根据甲方通知负责火工库的拆除及场地清理工作,拆除后的建筑垃圾需运到指定渣场。

2.5.8本工程项目所有资料收集、整理和归档等工作。

2.5.9为完成本合同相关工作所需的临时设施的设计、建设、运行管理、维护及拆除。

2.6 交货期:  华能澜沧江上游公司 GX工程民爆器材供应及爆破服务工作计划于 7月 10日起至 2032年 12月 31日,具体开工及终止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时间为准。

2.7 招标范围:民用爆破器材供应、爆破作业、爆破器材运输及配送、技术指导、涉爆安全管理、火工库日常运行管理(含库房及进场道路维护)、火工库拆除等服务工作。本次招标为统招分签方式,若中标,中标人须在和招标人签署采购协议的同时,分别与招标人的施工承包人签订现场民爆器材供应及爆破服务合同(协议模版详见合同附件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公安机关核发的二级及以上《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营业性)》且在有效期内的独立法人;须提供许可证扫描件。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指 2021年 1月 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 1项为公路、铁路、水利水电或矿山工程项目提供爆破作业服务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范围、服务内容、合同签订时间、合同双方签章页等主要内容),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本项目不允许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 05月 28日 09时 00分起至 06月 04日 23时 59分止。

4.6 招标文件费:标段"华能澜沧江上游公司 GX工程民爆器材供应及爆破服务标段包 1"售价: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递交截止时间: 06月 23日 09时 00分;

6. 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 06月 23日 09时 00分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工

手 机:156-1130-0638

邮 箱:zbtbgs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