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信息关于镇雄中学校方责任保险经纪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北京 发布时间:2026年6月2日
度信息公告&镇雄中学校方责任保险经纪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
一、招标条件
本镇雄中学校方责任保险经纪服务采购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75000.00元/年,招标人为镇雄中学。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2、项目概况
2.1采购范围:学校拟选择1家保险经纪公司作为保险经纪服务机构,为学校的师生提供风险管理和保险经纪服务,办理校园保险相关事宣:为学校提供保险方案,协助学校办理投保手续,代表学校进行素赔,为学校提供防灾防损和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咨询、对学校进行风险管理咨询和培训、提供法律援助等保险经纪服务,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2.2服务周期:一采3年,合同期限内的每一年度,由镇雄中学及相关单位共同组成学校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成交人年度保险经纪服务工作进行考核评价,考核不通过,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2.3服务地点:镇雄中学指定地点(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2.4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使用需求,监督管理保险公司履行服务职责,督促其提高服务质量,并符合《保险法》、《保险经纪机构监督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为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批准设立的保险经纪公司或其授权的分支机构,且分支机构或其总公司必须具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颁发的《保险中介许可证》。
注供应商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或经其授权的分支机构,若总公司不参与磋商的,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进行磋商并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参加磋商的分支机构须提供总公司授权分支机构参与磋商的证明材料。
3.2信誉要求: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磋商。
3.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3.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可通过以下任意一种方式获取采购文件:(1)现场报名获取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购买采购文件。
(2)远程获取:供应商远程获取采购文件的,应将4.1(1)所需资料清晰扫描打包,注明项目名称及联系电话后,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邮箱获取采购文件
4.2采购文件获取时间:6月3日至6月9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4.3采购文件售价每份200.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送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6月15日15:00时,地点为昭通市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gst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