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财险辽宁鞍山市分公司大楼内职工食堂供应食材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北京 发布时间:2026年6月2日
人保财险辽宁鞍山市分公司大楼内职工食堂供应食材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人保财险辽宁鞍山市分公司大楼内职工食堂供应食材项目(项目编号:07-07-04A-2026-D-F-E14596)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组织本项目的相关招标工作,采购合同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人保鞍山市分公司”)根据中标结果与中标人签署。现进行,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人保财险辽宁鞍山市分公司大楼内职工食堂供应食材项目2.2招标范围:本项目拟采购1家供应商,为鞍山市分公司大楼内职工食堂供应食堂食材产品,包括粮油类、果蔬类、肉类(含海鲜)、干调类等其他食品,预算 190万元(含税)。具体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2.3项目性质:货物。
2.4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6交货地点:鞍山市铁东区二一九路28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开标日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3.3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023年1月1日至今应具有1个及以上同类项目实施案例,并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合同关键页作为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签署日期页及盖章页等。如合同为框架协议类,须同时提供该框架协议下经双方确认的、发生具体采购/服务事项的相关材料。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3.5投标人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提供自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
信用中国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53.6严禁列入招标人及其所隶属的中国人民保险各级机构的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投标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需填写《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否则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3.9其它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6月2日至6月9日,自发出之时起每天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5.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6月25日9时30分。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zbxmtb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