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采购+ 兴城市清源水处理有限公司乙二醇采购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
一、招标条件
本兴城市清源水处理有限公司乙二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56万元,招标人为兴城市清源水处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乙二醇COD当量不低于100万 价格最高限价3800元每吨 一共采购1200吨 总 价456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兴城市清源水处理有限公司乙二醇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兴城市清源水处理有限公司乙二醇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 资格要求
1 具备国家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验收标准为国家标准及行业相关标准;
3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的不得参加本项目/包投标:
(1)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项目管理等服务的单位,及其关联的附属机构;
(2)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的;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 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4 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无。
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06月01日08时30分到06月05日 16时30分
获取方式:采购文件通过现场获取或以邮寄形式发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06月22日 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06月22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兴城市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6月1日至6月5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 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 加盖公章一套至代理公司,
2(1)投标人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报名;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 老保险证明)及身份证。
3无法现场领取的,在公告规定时间内,将上述领取文件时须提供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 成PDF一套,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邮件主题命名为:项目名称(包 号)+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并电话告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 gxzbgs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