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推荐=2026年度西藏日喀则市昂仁县ZNTK配套100MW光伏+100MW/500MWh储能项目光伏组件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西藏 发布时间:2026年6月2日
招标推荐=度西藏日喀则市昂仁县ZNTK配套100MW光伏+100MW/500MWh储能项目光伏组件设备采购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昂仁县
一、招标条件
本日喀则市昂仁县ZNTK配套100MW米状-100MW/500MWh储能项目光伏组件设备采购已 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8800.00万元,招标人为昂仁县 红日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位于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距日喀则市直线距离约135km,距 离昂仁县26km,地面海拔高程约4122—4295m,拟采购N型630Wp及以上单晶硅高效能双面 双玻组件,供货容量106126.02kWp (约106.13MWp).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日喀则市昂仁县ZNTK配套100MW光伏+100MW/500MWh储能项目光伏组件设备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日喀则市昂仁县ZNTK配套100MW光伏+100MW/500MWh储能项目光伏组件设备采购)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基本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具有独 立法人资格的光伏组件设备制造商、光伏组件设备授权代理商参与投标。
-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光伏组件设备制造商出具的本项目唯一授权委托书,同一品牌同一型 号设备仅允许一家代理商参与投标,制造商与代理商不得同时投标。
(2)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有效期内的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人 所提供的光伏组件必须通过国内认证机构(CQC或CGC)或国际认证机构(TUV或UL或VDE) 的认证。(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
(3)投标人业绩要求:
(3.1)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一个单个自然年度 内N型(功率≥630Wp)光伏组件累计合同签约业绩不低于1GW。(提供合同扫描件,应体现 合同买方、组件数量或总容量、规格型号、合同签订时间等信息;采购合同业绩按照实际订 单或具体执行合同计算;合同买方应为项目业主或EPC总承包人等用户,不计组件厂家之间
的组件代工协议;投标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业绩可被认定为投标人的业绩,但除按 以上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权属关系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若为代理商投 标,此业绩要求针对本次投标人投标所采用光伏组件设备厂家业绩)。
(3.2)202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中组件出货量不低于30GW(提供能反应上述要求的经审计 的财务报表)。
(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 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须提供2023年-2025年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成 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已有年度的财务投表),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中 至少包含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及现金流量表
(5)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信誉状况良好,无不良 行为记录,提供由信用中国网站、中国裁判共书网查询的没有处于禁止投标公示期限内的凭 证,提供网上截图。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 有成员均须满足)
(6)投标人其它要求:无。
(7)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06月01日 10时00分到06月05日 18时00分
获取方式:携带下列资料在获取时间截止前至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或邮箱报名 ),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850.00元/ 套,售后不退。A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B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扫描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06月22日 10时00分
递交方式:西藏自治区拉萨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06月22日 10时00分
开标地点:西藏自治区拉萨市
七、其他
日喀则市昂仁县ZNTK配套100MW光伏+100MW/500MWh储能项目
光伏组件设备采购(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ZC-202605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日喀则市昂仁县ZNTK配套100MW光伏+100MW/500MWh储能项目光伏组件设备采 购(项目名称)招标人为昂仁县红日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 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经各招标条件,现对光伏组件(设备名称)采购进行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距日喀则市直线距离约135km,距离昂仁县 26km,地面海拔高程约4122—4295m,拟采购N型630Wp及以上单晶硅高效能双面双玻组件, 供货容量106126.02kWp (约106.13MWp).
2.2项目交货地点
日喀则市昂仁县朱诺铜矿配套100MW光伏+100MW/500MWh储能项目现场;
具体地点以招标人或总包方通知为准,交货方式为车板交货。
2.3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范围为N型630Wp及以上单晶硅高效能双面双玻组件及其附属设备,采购容 量106126.02kWp,具体以合同执行时以下达的月度供货计划为准。
(2)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负责投标光伏组件及其附属设备的设计、制造、工厂试验、包装、运输至项目场地和交 货。
2)负责提供光伏组件设计联络、仿真建模、试验见证、出厂验收、技术培训、安装指导、 调试、试运行和交接验收等服务。
3)负责编制并提交技术文件(包括型式试验报告、图纸、说明书、计算书、标准和规范等) 生产和交货情况月报、工厂试验计划、安装手册和运行维护手册;负责光伏组件相关档案资 料整理和提交。
4)负责会同第三方试验单位开展光伏组件仿真建模(涉及的所有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配合第三方试验单位开展光伏组件实验室检测、性能检测、故障原因调查等,第三方试验费 用由卖方承担。
5)负责安排专业技术人员指导安装调试、开展现场试验,完成光伏组件的试运行和调试工 作,提交完整的试验和调试报告;
6)参与电站支架、逆变器等设备承包人之间的设计联络。
7)本招标文件中未说明,但又与设计、制造、安装、试验、包装、运输、储存、运行和维 护等有关的工作,也包含在本合同中。
2.4交货期
交货期计划为7月15日~2028年8月15日,具体时间、批次、型号及数量以招标 人或总包方通知为准。注招标人可根据施工现场实际进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节点完成情 况、材料验收进度、仓储条件等)动态调整参批次供货量。投标人应提供组件的供货保证体 系(含现场运输方案、产能情况、人员计划等)。
序号 最低供货容量 交货时间要求 备注
1 30MWp 7月15 日前 接插头、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器具随批次设备交付
2 76.13MWp 8月 15 日前 接插头、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器具随批次设备交付
实际到货时间、数量及中间到货批次以采购方要求为准。
为确保现场施工开展,首批交货应保证成套到场,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器具随首批交货到场。 设备交货时间变动需采购方书面确认。
2.5人、EPC总包方、现场管理机构
招标人:昂仁县红日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EPC总包方: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次招标的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EPC总包方、中标人签订三方设备采购合同。由EPC总 包方进行合同日常管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光伏组件设 备制造商、光伏组件设备授权代理商参与投标。
-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光伏组件设备制造商出具的本项目唯一授权委托书,同一品牌同一型 号设备仅允许一家代理商参与投标,制造商与代理商不得同时投标。
(2)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有效期内的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人 所提供的光伏组件必须通过国内认证机构(CQC或CGC)或国际认证机构(TUV或UL或VDE)
的认证。(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
(3)投标人业绩要求:
(3.1)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一个单个自然年度 内N型(功率≥630Wp)光伏组件累计合同签约业绩不低于1GW。(提供合同扫描件,应体现 合同买方、组件数量或总容量、规格型号、合同签订时间等信息;采购合同业绩按照实际订 单或具体执行合同计算;合同买方应为项目业主或EPC总承包人等用户,不计组件厂家之间 的组件代工协议;投标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办公员业绩可被认定为投标人的业绩,但除按 以上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权属关系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若为代理商投 标,此业绩要求针对本次投标人投标所采用光伏组件设备广家业绩)。
(3.2)202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中组件出货量不低于300W(提供能反应上述要求的经审计 的财务报表)。
(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 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须提供2023年-2025年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成 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已有年度的财务报表),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中 至少包含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及现金流量表
(5)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信誉状况良好,无不良 行为记录,提供由信用中国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没有处于禁止投标公示期限内的凭 证,提供网上截图。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 有成员均须满足)
(6)投标人其它要求:无。
(7)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06月01日10时00分至06 月05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4.2获取方式:携带下列资料在获取时间截止前至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或邮箱报名 ),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850.00元/ 套,售后不退。
A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B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扫描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06月22日10时00分;
5.2递交地点:西藏自治区拉萨市
温馨提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的将不予接收,后果自负。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 1927 2310
邮 箱:zbtbgs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