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辽东湾丰源热力股份安保服务项目询比采购+六月最新项目
发布时间:6月1日
项目编号:LNZB-CTZ2026-4025
盘锦辽东湾丰源热力股份有限公司安保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盘锦辽东湾丰源热力股份有限公司安保服务项目;
1.2采购人:盘锦辽东湾丰源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自筹资金;
1.5采购项目概况:盘锦辽东湾丰源热力股份有限公司安保服务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盘锦辽东湾丰源热力股份有限公司安保服务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2.2服务期限:1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3服务地点:盘锦辽东湾丰源热力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区及办公楼;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国家相关标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
1.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能独立承担民亭责任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1.2具有公安机关核发且在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具备安保服务的能力;
(2)财务要求:无;
(3)业绩要求:无;
(4)信誉要求:
4.1“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亭人名单(网站查询截图);
4.2近三年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及行业行政处罚记录(提供相关承诺函);
4.3具备健全的安保管理制度、应急处置机制,能够保障全天候安保值守服务(提供相关承诺函);
4.4项目人员配置合规,保安员持证上岗,人员无违法犯罪记录(提供相关承诺函);
4.5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所需设备、人员及服务保障能力(提供相关承诺函);
4.6严禁挂靠、转包、违法分包,不存在围串标不良记录(提供相关承诺函);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6)其他要求:
6.1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6.2供应商必须具备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且若中标向采购人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相关承诺函);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无;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06月01日8时30分到06月08日16时30分(周六、周日以及法定节假日休息时间除外)。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在线购买,采购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本,售后不退。
现场购买地址:沈阳市,需携带“3.供应商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上述资格要求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在线购买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06月12日09时30分,地点为辽宁;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
6.询比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8.1项目投资:40.818888万元/年(不含税价)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手机:130-5123-8215
邮箱:xuzhaobiao202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