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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招标+ 淮安市江苏省清浦中学食堂劳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www.zyzbcg.cn    北京    发布时间:2026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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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招标+ 淮安市江苏省清浦中学食堂劳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SYH-公招-202605014)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

一、招标条件本江苏省清浦中学食堂劳务外包项目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其他,预算金额:以食堂月总营业额的21.5%(含)作为劳务费。

招标人为江苏省清浦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江苏省清浦中学食堂劳务外包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报名获取采购 文件,并于 2026 年 06 月 22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江苏省清浦中学食堂劳务外包项目第一标段、江苏省清浦中学食堂劳务外包项 目第二标段、江苏省清浦中学食堂劳务外包项目第三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江苏省清浦中学食堂劳务外包项目第一标段: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 目按照以下第 1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 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1、本项 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 目。2、本项 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1)本项 目要 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 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 八条规定)。(2)本项 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 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 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3、本项 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 目, 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投标人 须知”第32.1项。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 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 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 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适用各个标段)(四)拒绝下述条件 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凡为 采购项 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加本项 目的采购活动。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 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

江苏省清浦中学食堂劳务外包项目第二标段: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 目按照以下第 1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 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1、本项 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 目。2、本项 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1)本项 目要 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 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

八条规定)。(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 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 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 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投标人 须知”第32.1项。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 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 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 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适用各个标段)(四)拒绝下述条件 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凡为 采购项 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加本项 目的采购活动。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 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

江苏省清浦中学食堂劳务外包项目第三标段: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 目按照以下第 1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 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1、本项 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 目。2、本项 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1)本项 目要 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 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 八条规定)。(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 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 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 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投标人 须知”第32.1项。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 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 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三)本项 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 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适用各个标段)(四)拒绝下述条件 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凡为 采购项 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加本项 目的采购活动。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 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 年 05 月 29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6 年 06 月 09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投标人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 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报名费截图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对应标段)+ 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并电话确认报名成功。

招标文件售价 400 元/每标段,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对应标段)的投标人的 投标响应文件(对应标段)将被拒绝。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6 年 06 月 22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06 月 22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淮安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xmgs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