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公告-德惠市米沙子镇棚户区改造工程-永久性用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吉林 发布时间:2026年6月2日
度公告-德惠市米沙子镇棚户区改造工程-永久性用电工程施工
(招标编号:ZJ202605-GC02)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德惠市米沙子镇棚户区改造工程-永久性用电工程施工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872.466993万元,招标人为德惠市米沙子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德惠市米沙子镇棚户区改造工程-永久性用电工程施工。
2.2 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2.3 招标内容:主要包含线路工程、配电室工程等。
2.4 工程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德惠市米沙子镇。
2.5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施工合同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6 计划工期:07月01日-10月01日。
2.7 最高投标限价:8724669.93元。
2.8 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合法形式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需同时取得三级及以上承装(试)类电力设施许可证,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备案信息应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公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注:①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建筑业企业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三级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②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延续、换证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有关有效期延期、换证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 项目管理团队人员要求:(1)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并加盖企业公章);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采用一级建造师投标的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规定,投标文件应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且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2)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满足招标文件《强制性人员标准要求》,且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投标文件内附①相应人员岗位证书或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或职称证书(安全员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②该企业为员工缴纳的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以提供养老保险为准;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和返聘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
报告;②2025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注:如投标人在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5 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起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结果为准)。
3.6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规〔2025〕1号)文件要求,对信用评价结果为“D级”和“未参加信用评价”企业,严格按照标准开展资质核查,取消评先选优资格。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9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06月01日至06月05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休息),每日9:00时至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要求的内容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邮件中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1)企业营业执照;(2)企业资质证书、承装(试)电力设施许可证;(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5)项目经理的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及无在建工程承诺书;(6)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如是法定代表人获取招标文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即可)。
4.2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4.3 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06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市。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4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5.5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或保函。
六、投标人的信息核查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损害招标人、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二)违法所得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三)中标项目金额在四百万元以上的;(四)采取威胁、欺骗或者贿赂等非法手段的;(五)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二年内因串通投标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串通投标的;(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七、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由评标委员会采用综合评估法对投标人进行打分,并确定综合得分前三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工
手 机:156-1130-0638
邮 箱:guoxinzc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