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招标采购与投标网
招标采购与投标网
当前位置:首页>招标公告
2026年度公告-迪庆州香格里拉中学食堂大宗食材(大米、面粉、食用油)集中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云南    发布时间:2026年6月2日
打印公告
度公告-迪庆州香格里拉中学食堂大宗食材(大米、面粉、食用油)集中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JR2026024)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县
一、招标条件
本迪庆州香格里拉中学食堂大宗食材(大米、面粉、食用油)集中招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0万元,招标人为迪庆州香格里拉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1.项目编号:JR2026024;
2.项目名称:迪庆州香格里拉中学食堂大宗食材(大米、面粉、食用油)集中招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及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采购预算:约 60万元(具体以实际产生的资金为准);
5.采购需求:迪庆州香格里拉中学食堂大宗食材(大米、面粉、食用油)集中招标采购项目,供货数量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供货,具体参数要求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序号项目名称数量备注
1 迪庆州香格里拉中学食堂大宗食材(大米、面粉、食用油)集中招标采购项目按采购人实际需求提供具体参数要求详见第四章采购内容及具体要求
6.供货服务期限:一采三年,一年一签。
7.配送地点:迪庆州香格里拉中学。
8.配送要求:按学校指定的时间及实际需求数量进行配送。
9.配送质量要求:配送产品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家和地方相关质量检验标准和卫生标准。确保食品新鲜、优质、安全可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配送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内容可为以下两者之一:①提供 2024年或 202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 1年的投标人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②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5年 6月至今任意 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 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信用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查询的结果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成交后必须自主经营,不允许以任何形式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经营。
5、特定资格要求:
(1)经销商参与投标的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拟投产品的粮油加工企业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提供投标人具有保证学生粮油持续、稳定供应所需的流动资金的声明或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提供近 3年内任意一个月从事粮油经营的税收证明,无偷税、漏税、逃税行为;(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近 3年未因粮油质量安全和经营受到粮食、市场监督、卫生健康等部门的行政处罚。(提供承诺书或证明文件原件)
(5)提供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生产厂家 2名以上(含 2名)取得粮油保管《职业资格证书》的保管人员;
(6)提供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基本的粮食检验化验设备资料和 2名以上(含 2名)取得粮油质量检验《职业资格证书》的检验化验人员;
(7)拟派相关从业人员持有健康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 6月 1日至 6月 5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   09:00 分至 12:00 分,下午 14:30 分至 17:30 分)报名成功后现场获取。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携带以下资料参与投标报名:(1)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食品经营许可证;(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属于授权人报名时提供)及其身份证;(以上资料需提供彩色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一套)。4.招标文件售价:800元/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月 22日 09时 30分(北京时间)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为:香格里拉市
五、发布媒介及公告期限
2.本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中标(成交)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将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提供的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2.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否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工
手 机:156-1130-0638
邮 箱:guoxinzc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