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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公告-上海市普陀区部分中小学直饮水设备采购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上海    发布时间:2026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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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公告-上海市普陀区部分中小学直饮水设备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SHFR2026-118)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市辖区,普陀区
一、招标条件
本普陀区部分中小学直饮水设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65.36 万元,招标人为上海市普陀区教育事业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普陀区部分中小学直饮水设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普陀区部分中小学直饮水设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普陀区部分中小学直饮水设备)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新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2)企业法人代表授权书;3)被委托人身份证;4)“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截图;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书面声明中应包含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6)供应商与采购人或代理单位等项目参与各方不存在控股、管理等利害关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网页查询截图)。;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06 月 01 日 09 时 30 分到 2026 年 06 月 05 日 15 时 00 分获取方式:定于 2026 年 06 月 01 日起至 2026 年 06 月 05日,每天上午 9:30~11:30,下午 13:30~1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接受投标申请人到招标代理公司的报名,逾期不予办理。售价:磋商文件 800 元/本,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06 月 10 日 13 时 00 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6 年 06 月 10 日 13 时 00 分开标地点:上海市
七、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受委托,对普陀区部分中小学直饮水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书面声明中应包含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
3. 投标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4. 供应商与采购人或代理单位等项目参与各方不存在控股、管理等利害关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网页查询截图)。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二、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普陀区部分中小学直饮水设备采购项目
2. 采购编号:SHFR2026-118
3. 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普陀区部分中小学直饮水设备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响应上所有采购内容,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本文件第三部分内容)
4. 服务地点:根据采购方要求执行;
5. 服务期限: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技术需求;
6. 采购预算金额:653600 元;
7.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 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1、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在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资料(原件验看,复印件留存;复印件须加盖公章)1) 新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2) 企业法人代表授权书;3) 被委托人身份证;4) “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截图;5)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书面声明中应包含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
6) 供应商与采购人或代理单位等项目参与各方不存在控股、管理等利害关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网页查询截图)。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合格供应商需携带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验看,复印件留存;)现场进行报名。校验通过后,缴纳标书费,只有报名通过及领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才可参加本次磋商。定于 2026 年 06 月 01 日起至 2026 年 06 月 05 日,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 13:30~1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接受投标申请人到招标代理公司的报名,逾期不予办理。售价:磋商文件 800 元/本,售后不退。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6 年 06 月 10 日 13 时 00 分。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26 年 06 月 10 日 13 时 30 分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
2、磋商地点:上海市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磋商响应单位携带项目无疑问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被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七、其他事项(1)有意参与投标且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需携带所有上传的报名资料,(原件验看,复印件留存),至现场进行报名。校验通过后,只有报名通过及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可参加本次投标,报名资料必须加盖公章。
(2)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活动,投标单位如有需要可自行前往踏勘。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工
手 机:156-1130-0638
邮 箱:guoxinzc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