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葫芦岛市政府网站群及政务新媒体运行维护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6月15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1400-01263
项目名称:葫芦岛市政府网站群及政务新媒体运行维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80000
最高限价(元):680000
| 序号 | 服务名称 | 功能描述 | 备注 |
| 1 | 葫芦岛市政府网站群系统运维服务 | (1)负责网站内容的及时发布更新、数据资源的统一管理、互动诉求的响应处理、展现形式的优化创新等。做好信息内容的策划、采集、编制和发布,加强值班审看,及时发现和纠正错漏信息,确保网站内容准确、服务实用好用。 (2)提供网站群后台工单系统的日常受理服务,能重新部署网站群系统,数据备份与恢复,配合IPV6技术改造。 (3)提供因网站群、微信群、媒资平台、互动交流等调整而产生的站群搜索、无障碍浏览、智能问答的适配服务。 (4)驻场人员承担VPN授权、IDS授权、UKEY授权等相关服务,同时做好备案登记工作。 (5)因国家考核需求调整而产生的各类栏目的策划、适配、调试、测试等工作。 | 三名驻场运维人员及两名后台技术人员,为市政府网站群38个站点及对应公众号提供7x24小时的运维服务,包括日常维护及应急响应处置和本年度市政府网站、公众号改版等工作。以满足国家及辽宁省的政务公开考核和绩效评估要求。 |
| (6)政府网站群平台错字检测服务。 | 购买的网站群平台错字检测服务可为政府网站及新媒体信息发布提供前置预审功能,确保信息准确性与时效性,保障信息公开的合规性,维护政府公信力与权威形象。 |
| (7)政府门户网站外文版翻译服务。 | 政府网站的外文版信息翻译服务委托专业的翻译机构保证信息的准确性。 |
| (8)葫芦岛市政府门户网站SSL安全加密服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等保2.0)等法律法规或标准中明确要求互联网政务应用应当使用安全连接方式访问,即指 “HTTPS 加密连接方式”,而 HTTPS 需通过加密传输层协议(TLS/SSL)对通信内容进行加密,因此政府网站必须需使用且需要购买 SSL 证书及证书部署服务。 |
| 2 | 全市政府网站群信息和新媒体信息内容监测服务 | (1)栏目更新状况检测; (2)信息更新状况检测; (3)严重错误检测服务,党和国家领导人姓名写错、虚假或伪造内容、使用法律法规中明令禁止的词语,以及反动、暴力、色情等内容,形成严重错误检测报告,协助用户进行错误定位和修改; (4)无效附件下载检测服务; (5)在线系统可用性检测服务; (6)办事指南检测服务; (7)互动回应情况检测服务; (8)每月出具检测报告,重保期间增加一次报告。 | 为市政府网站群38个站点及政务新媒体109个发布账号提供7×24小时不间断监测及告警服务,并每月固定出具抽查报告、普查报告、错字错链报告三份及临时检测报告。确保信息准确性与时效性,保障信息公开的合规性,满足绩效考核与内部管理要求。 该监测服务作为整体纳入集约化监测服务项目 |
| 3 | 政府网站群网络安全运维服务 | 针对市政府网站群开展安全监测、系统加固,重保期间派驻技术人员驻场防护,通过定期检查和应急处置,保障安全稳定运行。 | 通过向第三方网络安全服务商购买服务,为市政府网站群38个站点提供7x24小时不间断监测及告警服务,服务范围涵盖网站可用性监测、网站漏洞监测、错链黑链监测、网站挂马监测、违规内容监测及重保期间的安全保障服务等。 |
| 4 | 网络安全等级测评服务 | (1)等级保护测评总体咨询。对采购人及受测系统用户单位就等级保护工作的背景、流程、措施等各个环节提供全流程咨询服务。 (2)定级备案咨询。针对采购人委托的各部门未定级、未备案的系统,协助系统的用户单位形成定级、备案相关材料,保障其完成定级、备案工作。 (3)安全整改咨询。针对测评发现的各项问题,向受测系统用户单位提供整改建议,协助其完成整改。 | 通过向第三方等保测评服务商购买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政务应用安全管理规定、《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等保2.0)等法律法规及标准中要求地市级以上地方党政机关门户网站应当符合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第三级安全保护要求。 |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执行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承接项目的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6月02日12时00分至2026年06月10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6月15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6年06月15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辽宁政府采购网、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2、为确保交易信息的一致性,请供应商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ldggzyjyzx.com.cn)进行确认。 3、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5、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备份文件电子U盘1份(如电子评审系统出现问题需查看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投标无效。 6.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数字认证等设备。解密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至30分钟止。 7.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8.供应商应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并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9.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文件及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通知。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葫芦岛市数据中心
地 址:龙湾大街23号
联系方式:0429-31222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蕴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渤海街民安路27号楼1单元301
联系方式:0429-5330606
邮箱地址:lnyh666888@163.com
开户行:营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分行
账户名称:辽宁蕴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5788010000123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正铎
电 话:13998987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