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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中鑫环泰能源有限公司2026年度新疆中鑫环泰260万吨焦炭/年煤焦化多联产(焦化)项目-除尘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新疆    发布时间:2026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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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中鑫环泰260万吨焦炭/年煤焦化多联产(焦化)项目-除尘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竞争性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中鑫环泰260万吨焦炭/年煤焦化多联产(焦化)项目-除尘器(设计采购施工一 体化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600万元,招标 人为新疆中鑫环泰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除尘器,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疆中鑫环泰260万吨焦炭/年煤焦化多联产(焦化)项目-除尘器(设计采购施 工一体化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疆中鑫环泰260万吨焦炭/年煤焦化多联产(焦化)项目-除尘器(设计采购施 工一体化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 二条规定;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所有企业进行招标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设计资质:
设计企业须具备合法有效的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 合资质甲级。
制造及安装资质:
施工企业须具备合法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备有效 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财务要求:
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并必须提供2023年、2024年、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投 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3年-2025年】财务审计
报告复印件或财务报表,财务审计报告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 益变动表、财务报表附注,财务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 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执业证书复印件;财务报表应包含资产负债表、 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新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可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 资信证明)(上述文件复印件每一页须加盖单位公章)。
业绩要求:
投标单位(供应商)须提供近3年内(自2023年5月1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除 尘器销售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所有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竣工验收报告等有效佐证材 料并加盖公章,确保供应商具备同类项目制造、交付、合格业绩及技术能力。(用户反馈的 使用业绩较好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信誉要求:
企业在3年内(自2023年5月1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没有出现关、停、并转等 不良经营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况。
企业在3年内(自2023年5月1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或招 投标监管部门明确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通报、通知及行政处罚且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时仍在有效期内的。
在3年内(自2023年5月1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没有谋取及骗取中标记录被通 告处罚,没有因严重违约而解除合同,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因拖欠农民 工工资而受到相关部门处罚等问题。
企业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http:// www.creditchina.gov.cn/) 中被列入重大 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zxgk.court.gov .cn)失信惩戒被执行人 名单(提供网站截图)。
其他要求: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 参加投标。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投标或 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4.1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
4.2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 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4.3其他 (1)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需由牵头人单位拟派。(2)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的,其投标 和与此有关联的联合体投标都将被拒绝。
4.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4.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 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 应提供);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 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供应商的信用行为:在资格审查阶段经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中之一。如有以上不良信用记录 之一的,其响应无效。;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06月03日 10时00分到06月14日 19时30分
获取方式:获取文件时间:时间:06月 03日至2 026 年 06 月
14 日【节假日除外,节假日包含周末及法定假期期间】,每天上午 10:00 至13:00 ,下午 15:30 至19:30(北京时间)
发送报名资料,报名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报名单位名称、联系人及 联系电话、报名项目名称(全称)、开票信息(word版本)及开票类型(专票或普票),发 送成功后2小时内采购代理机构会邮箱回复指定账户进行文件购买,请各投标单位及时查看 邮箱内的信息。若发送邮件后2小时以上仍未收到邮件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 (为保障服务质量,请各投标单位2小时以内请耐心等待,请勿随意电话催促)
文件费:500元。一经售出,概不退换。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06月15日 11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06月15日 11时00分
(1)工程设计范围:在招标人提供的《设计规格书》或《请购技术文件》及配套的条件图 等基础上进行施工图限额设计,并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施工图设计、各类专项设计、专 项论证、相关的方案设计、深化设计以及所有设计的后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与工程建设相 关的所有设计内容及辅助配合其他单位涉及建筑及构筑物、结构、消防部分的设计(含方案 辅助深化及施工图辅助设计)、相关评估类项目咨询服务单位的委托及资金支付(包含环境 影响评估,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测,水土保持验收)。以及配合业主自行委托的外部接入 配套工程(供水、电力等)的设计工作等。
(2)工程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工程材料、设备、构配件的采购、保管、安装及调 试、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设备主要涉及本项目的所有采购。
(3)工程施工范围:完成本项目投入使用的所有施工。以及配合业主自行委托的外部接入 配套工程(供水等)的施工等。设备主要包括涉及本项目的所有采购和配合其他单位参与消 防设备的采购。
(4)其他:工程前期、施工过程中及后期竣工验收阶段的管理服务,包括负责办理先行施 工许可、施工许可证(协助办理)、临建许可证等与工程建设、验收相关报批报建工作,负 责协调与相邻工程的关系,办理施工过程占道、占绿等各种审批手续、负责协调与周边环境、 建筑物及相关管网的关系,负责道路出入口审批等工作。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移交工作;包 括但不限于工程竣工验收(含各类专项验收)、竣工资料归档、工程备案、移交(含培训工 作)、保修服务、试运营、配合办理各类证照(含办理产权证)。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1、投标供应商应依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2、各投标供应商在邮箱内及时查询本项目的澄清、修改和补充等内容,如未及时查询相关 内容,造成后果自行承担。
3、在招标采购过程直至签订合同前的任何时间,如经证实发现投标供应商提供虚假响应资 料(包括技术服务支持资料)或信息骗取中标的,或者未按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 约保证金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磋商保证金。
4、中标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的服务不得出现侵犯版权等问题,如有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中 标供应商承担。
5、本项目实行线上递交文件,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 gxzbgs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