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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辽东湾丰源热力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批国内褐煤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辽宁    发布时间:2026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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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辽东湾丰源热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批国内褐煤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LNZB-CTZ2026-1037
公告发布时间:6月1日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盘锦辽东湾丰源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批国内褐煤采购项目己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盘锦辽东湾丰源热力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采购条件,通过询比采购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供应商。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盘锦辽东湾丰源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批国内褐煤采购项目1.2 采购人:盘锦辽东湾丰源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盘锦辽东湾丰源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批国内福煤采购项目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3 家,第一名 50%,第二名 25%,第三名 25%。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盘锦辽东湾丰源热力股份有限公司预计采购褐煤 12 万吨,预估金额 5784万元。其中:6-7月预计采购6万吨,8月预计采购6万吨。采购人不承诺每月采购数量,县体以实际发生为准2.2 服务期限:2026 年6月至8月。
2.3交货时间及方式:采购人书面或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供应商 48 小时内响应并开始送货进厂(具体供货时间按采购人合同要求执行)
2.4 交货地点:盘锦辽东湾新区采购人厂区内指定卸煤区域。
2.5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的主体资格相关证照扫描件)
(2)财务要求:供应商提供近一个会计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且净利润为正。
(3)业绩要求 供应商近年(2025年1月1 日至响应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 10个单项合同数量1万吨及以上或1个单项合同数量6万吨及以上煤炭销售业绩或月供货能力6万吨,且具备与本项目采购规模相匹配的供货能力。(必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及对应发票;货物验收证明材料和结算单至少提供一项)
(4)信誉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网站截图)
(5)其他要求:
1)供应商须为具有煤炭经营资格的煤炭生产企业或煤炭销售型企业(提供盖章的承诺函,明确单位类型),煤炭销售型企业还需提供煤炭生产企业出具的供货渠道来源证明(如授权书)。
2)供应商近年内(2022年-投标截止日)不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放弃中标(成交)或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采购人)订立合同等的情况:不存在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盖章的
承诺函,格式自拟)3)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普通货物运输):委托运输的供应商,需提供运输合作协议及相应的证件(委托运输单位相同时,以参与本项目的先后顺序为准)。4)供应商应具备煤炭运输能力,运输时限满足采购人需求(日进厂量保证 1000 吨以上)。(提供盖章的承诺函,必须明确承诺 若日进厂量不满足采购人需求,无条件接受罚款 3000 元/日。先自行承诺,最终以采购文件承诺函模版内容为准)。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的招标(采购)活动。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成交后不得转包。
注:3.2项、3.3项须提供盖章承诺书。
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6月1日8时30分到6月8日16时00分。
2、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在线购买。
3、采购文件售价: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现场购买方式:凡有意参加的单位,请携带获取采购文件所需材料的盖章复印件,如: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2024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须标注净利润)、业绩证明资料(必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及对应发票 货物验收证明材料和结算单至少提供一项)、“信用中国”网站相关查询证明(2 个)、单位类型承诺函、供货渠道来源证明(煤炭销售型企业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运输合作协议(委托运输提供)、盖章承诺书[第 3.1(5)中 2)和 4)以及第 3.2、3.3 项)]、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负责人及授权人身份证等,到沈阳市获取采购文件(注:仍需线上注册)。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6月12日9时 30 分,地点为沈阳市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zbxmtb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