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新能源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站内部分)招标+30日项目采招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
一、招标条件
本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新能源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站内部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467.111036万元,招标人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兴产业投资促进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二、项目概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概况:本次共计建设14个站点中所有站内部分内容:综保大厦、瑞和大健康、123学校、星湖湾、锦绣家园、一号台地热源厂、海虹市场、合作区热源、青少年出版社、开发区二期(中亚五国)、烟厂(蓝领公高)、头区法院、两港二期、两港一期。招标内容: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新能源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站内部分),全套施工图纸范围、工程量清单的所有施工工作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招标补充文件所包含的所有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新能源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站内部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新能源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站内部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贝: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合格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修,试)三级及以上):4、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1目-至今)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和受电工程竣工验收单(电业局)或客户受电工程竣工检验意见表或竣工报告,以
竣工验收表的时间为准):
5、财务要求:近三年(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如不能完整提供三年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现有的财务审计报告并附情况说明加盖投标人公章)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6、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7、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23年1月1目至今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和受电工程竣工验收单(电业局)或客户受电工程竣工检验意见表或竣工报告,以竣工验收表的时间为准;注:业绩须反映出项目负责人)不得少于1项。8、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看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05月26目10时30分到06月05目19时00分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招标文件售价:500/份,售后不退,逾期不售
获取文件时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证书、业绩证明材料获取文件,上述资料获取文件时须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06月16目11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06月16目11时00分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gstb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