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安阳市中医院医疗责任保险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CDAY-2026-08)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安阳市,北关区
一、招标条件
本安阳市中医院医疗责任保险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自筹资金105万元,招标人为安阳市中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 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安阳市中医院医疗责任保险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安阳市中医院医疗责任保险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础性资格要求; 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 定给予处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供应商应为保险公司总部或市级分公司、中心支公司、县级支公司(不含营销服务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行 业,分公司(支公司可以参加投标),本文件中需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签字、授权等,可以 由分公司(支公司)负责人出具;
2.3.2供应商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并批准在河 南省开办保险业务的经营资格。同一保险公司的不同支(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 标。分支公司直接参加投标需提供上一级公司项目授权书。
2.4对本项目的限制性规定:
2.4.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后,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对参加本项目的 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供应商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 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2.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 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 信息并加盖公章;查询信息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相关信息,查 询日期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时间截止前;
2.4.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 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注:(1)所有证照均应为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响应文件》中并经供应商签章。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 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评标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 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06月02日 08时30分到06月08日 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报名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06月23日 09时00分
递交方式:安阳市纸质文件 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06月23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安阳市
七、其他
受安阳市中医院的委托,就安阳市中医院医疗责任保险服务项目 进行,欢迎符合有关要求的投标人参加,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CDAY-2026-08;
1.2项目名称:安阳市中医院医疗责任保险服务项目;
1.3采购方式:;
1.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5预算金额:105万元/年;
最高限价(如有):105万元/年;
1.6采购需求:在保险单列明的保险期间及三年追溯期及承保区域范围内,在保险单中载明 的被保险人的所有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因执业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在本保险期间内, 由患者或其近亲属向被保险人提出索赔申请,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时,保险 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保险合同所指的诊疗活动是指通过各种检查,使用药物、器械及手术等方法,对疾病作出判 断和消除疾病、缓解病情、减轻痛苦、改善功能、延长生命、帮助患者恢复健康的活动,包 括诊断、治疗、护理环节等所有诊疗环节。(详见“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及技术服务要求”);
1.7合作期限:三年,正式保单为三年,保险费用按年支付,一年一付;
1.8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础性资格要求; 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 定给予处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供应商应为保险公司总部或市级分公司、中心支公司、县级支公司(不含营销服务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行 业,分公司(支公司可以参加投标),本文件中需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签字、授权等,可以 由分公司(支公司)负责人出具;
2.3.2供应商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并批准在河 南省开办保险业务的经营资格。同一保险公司的不同支(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 标。分支公司直接参加投标需提供上一级公司项目授权书。
2.4对本项目的限制性规定:
2.4.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后,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对参加本项目的 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供应商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 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2.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 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 信息并加盖公章;查询信息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相关信息,查 询日期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时间截止前;
2.4.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 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注:(1)所有证照均应为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响应文件》中并经供应商签章。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 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评标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 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报名所需资料:
3.1.1单位负责人(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 应证照)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1.2非单位负责人(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 有效营业执照(或 相应证照)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 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1.3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复印件留存。本项目采用资格 后审,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交的材料不作为资格认定。
3.2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6月2日至6月8 日(法定公休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11:30, 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报名。
3.3地点:安阳市
3.4方式:请潜在供应商携带报名所需资料现场获取。
3.5售价:300 元 /份(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4.1时间:6月 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4.2地点:安阳市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时间:6月 23 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安阳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51238215
邮 箱:bjgxzbg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