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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公告-重庆安齐盛实业有限公司川渝地区油品运输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重庆    发布时间:2026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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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重庆安齐盛实业有限公司川渝地区油品运输服务
项目所在地区:重庆市
一、招标条件本川渝地区油品运输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500万元,招标人为重庆安齐盛实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川渝地区油品运输服务,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重庆安齐盛实业有限公司,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其进行。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根据项目需要,投标人提供三轴、四轴、六轴危险品原装罐式货车按照 招标人指令将油品由指定油库运输至井场或加油站等。
2.2招标范围:招标人需外委的油品运输业务,服务地点主要是四川、重庆等省市地区 预计年度运输工作量20万吨(根据招标人生产及建设情况,实际工作量与预计有所差异 以实际签认量为准)。
本次拟招标服务:川渝地区油品运输服务(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中的报价要求)。
2.3本项目预估金额为2500万元(不含9%可抵扣增值税),本次招标仅为 工作量预估,结算时中标人按招标人实际签认的工作量为准结算,招标人不保 证预计工作量和框架合同金额全部执行。投标人应能接受工作量不确定的风险 ,投标人慎重考虑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2.4招标项目名称:川渝地区油品运输服务。
2.5服务地点:川渝地区。
2.6服务期限:7月11日起至2027年7月10日止。
2.7服务时效:投标人接到工作任务通知后,在30分钟内必须确认并回应 车辆在1小时之内出车,车辆及时到位率达98%以上。
2.8服务标准:满足招标人提出的技术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正文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需满足技术要求中的★号条款,如不满足,投标将被否 决。
2.9其它具体情况见招标编号为重安招字(2026)19号 的招标文件。
2.10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 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应证件扫描件,若为事业单位 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必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3类>)。( 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扫描件。)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级证明。(提供等级证 书扫描件)
(4)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提供资质证件扫描件或国家行政网上截图。
3.3财务要求: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暂扣或者 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未被宣告破产,或其他未丧失履 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须提供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应提供成 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若为事业单位,应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如未提供或资不抵债, 投标将被否决。
3.4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从事相同或类似项目拉运 的服务业绩。(提供证明材料:合同及与合同相对应的发票扫描件为依据)。
3.5车辆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自有三轴或四轴或六轴危险品原装罐式货车不少于5辆 以提供的车辆资质证件扫描件为依据,车辆均为投标人自有车辆(自有车辆是指车辆所 有权为投标人单位名称的车辆,以提供行驶证扫描件为准)。若为拖挂车,拖头和拖挂一 起为一辆,同一投标人在该项目投标“拖头和拖挂”数量不一致的,则以数量较少的“拖 头或拖挂”为有效数量。(提供的车辆资质证件扫描件,具体证明材料详见第五章技术标 准和要求)。
3.6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接受招标人现场考察,若涉嫌造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 照招标人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取消准入资格,列入公司承包商黑名单,限制交易。
3.7信誉要求
(1)投标人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经 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网站查询截图( http:// www.gsxt.gov.cn/) ;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列 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www.creditchina.gov.cn) .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自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 止日前无行贿犯罪((以判决生效日为准),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截图(https:// wenshu.court.gov .cn).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近三年内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等不 良记录(此不良记录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有商业欺诈、质量伪劣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 益的情形,具体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因上述行为受到行政处罚、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 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等);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中止或 取消交易资格。
(5)投标人三年内未发生一般C级及以上工业生产安全事故、一般A级及以上主责交通 事故、一般C级及以上环境事件和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
(6)投标人应未处于被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建设方、重庆安齐盛 实业有限公司冻结交易期间,未被纳入交易黑名单,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未发生 因服务、产品质量问题而被招标人终止合同的情况。
以上(1)(2)(3)项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为准;(4)(5)(6)项投标人提供 书面承诺。
★3.8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在同一项目(标段、标包)中同时参加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2)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
(3)母公司与其控股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
(4)被同一法定代表人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定代表人;
(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6)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 年6月1日至6月5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 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转款时请注明:重安招字 (2026)19号标书费购买招标文件时,需将以下资料盖章扫描后发至招标机构联系邮箱(邮件主题为 :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可简称)①《领取(购买)招 标文件登记表》扫描件及可编辑word版(附件1)、②《公司营业执照》、③《法 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2)、④《标书购买缴费回单》。
注:现场购买标书需携带以上资料原件。
4.5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需以正式书面文件的方式告知是否参 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格式详见⑤《投标意向书》(附件3)。确认参加投标单 位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将⑥《投标保证金缴费回单》扫描件、⑦《投标保证金退 还信息表》(附件4)填写完整后发送至招标机构联系邮箱。
以上①——⑦项资料均需加盖公司鲜章并在开标当日将纸质资料递交招标代理机构。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6月 18 日 9 时 3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为重庆市方式为现场送达 。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 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派代表出席开标会。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xmgs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