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大理市城乡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共停车场项目(一期)主城区路侧停车泊位—智慧停车社会投资人、管理运营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
一、招标条件本大理市公共停车场项目(一期)主城区路侧停车泊位一智慧停车社会投资人、管理运营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00%,招标人为大理市城乡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大理市城乡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本项目的中标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2026〕 03-01号。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大理市主城区 7034 个路侧停车位日常运营管理、停车费代收、设施设备维护等服务内容。中标人自行招聘人员完成对车位的运营服务工作。其他未尽 事宜具体详见第3章“招标内容要求及车位清单”。
2.3项目地点:大理市范围内。
2.4招标控制价:
(1)年度服务费最高限价:¥700万元/年。
(2)服务费递减比例:每两年在上一年服务费基础上递减1%(最终以中标价为准)。
(3)营收分成机制:
双方按中标人报价比例进行营收分成,营收指招标人剔除增值税后的不含税停车营业收入。
具体分成比例如下:
年度营收区间(万元)投标人服务费分成比例
(最高限价比例)备注
1750万≤营收<2150万≤50%年度营收计算周期:以双方合同签订之日起后续365天为1年 度
2150万≤营收<2550万 ≤40%
营收≥2550万 ≤30%
2.5服务期限:10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2.6车位数量:约7034个,具体数量详见“招标内容要求及车位清单”
2.7服务和合作要求:
(1)负责停车泊位日常管理:包括泊位巡查、秩序维护、停车引导、现场管理、宣传工作 等,保障泊位有序使用;
(2)对设备运维服务:负责停车泊位智能化设备(地磁、高位视频桩等)的日常检修、保 养、故障维修、更换调试,确保设备24小时稳定运行;
(3)收费:严格按照政府定价开展停车收费工作,落实特种车辆免费政策,规范收费流程, 保障营收足额合规:
(4)提供综合配套服务:提供专人负责客户咨询、投诉处理、欠费追缴、数据上报、安全 应急处置等服务,配合招标人完成各项监管工作;
(5)在管理服务过程中对停放车辆、自身人员安全等进行负责,出现问题由中标人自行负 责。
2.8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有效的法定凭证;
3.2财务要求投标人满足下列任一要求:①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或2023 年至2025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 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少于规 定年份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含资产 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注:根据《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 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规定,在2022年10月以后出具的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
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网址: http://acc.mof.gov.cn) 取得赋码,未取得赋码的财务报 告视为无效)(注新成立的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提供);②提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 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③非营利性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或 者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以符合财务会计制度为准或者提供承诺函;④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 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需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
3.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自行承诺加盖公 章)。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5年1月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税 款所属时期)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 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2025年1月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费款所属时期)任意3 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 款证明。(投标人可选择提供证明材料或自行承诺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 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5投标人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和违约行为的承诺书(投标人自行承诺)
3.6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 https:// 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和“经营(活动)异常名录”(因企业联系电话变更未及时更新信息造成的经营异常除外); (提供查询截图)。
3.7具有投标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 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其 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自行承诺,共同组成一个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除外)。
3.8投标人若以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分支机构须获得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同一 总公司及其下属的不同分支机构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提供相关材料,若总 公司投标则无须提供)。
3.9其他 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 查询相关信息。
3.10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在联合 体投标协议中明确),联合体资质应符合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 的分工进行认定,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应明确联
合体牵头单位。
(2)招标文件获取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 投标。
4.报名、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注:法人亲自前往确认时此项不须提交);
(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营业执照;
(5)联合体投标协议(如是联合体投标则需提供)。
4.2报名方式:(1)现场报名方式:交付地点为(大理市),投标人交付相关费用后才算报名成功。未按规定时间及方式报名 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项目。(2)电子邮箱报名方式;投标人将以上证明材料扫 描件及联系人、联系电话发至邮箱,确定并交付相关费用后发送招标 文件。
4.3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6月02日09时00分至2026年06月 08日17时30分 (北京时间)
4.4招标文件售价¥1000.00 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开标时间:2026年06月22日09 时30分(北京时间)。
5.2开标地点:(大理市)
5.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纸质文件,现场递交。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xmgs8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