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春城热力长春市南关区东卉锅炉房供热区域管网更新改造项目(一期)-施工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春城热力长春市南关区东卉锅炉房供热区域管网更新改造项目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批字(2026)8号文件、长发改审批字 (2026)8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拟申请超长期特别国债与项目单位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吉林省春城热力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一期施工进行。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省春城热力长春市南关区东卉锅炉房供热区域管网更新改造项目(一期)-施工。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2.3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室外直埋二次网,阀门及阀门并及楼栋地沟管、立杠管和阀门的改造等,具体以设计为准。
2.4建设地点:长春市南关区。
2.5最高投标限价:5360269.89元。
2.6计划工期:7月3日至9月6日,共计65日历日(具体时间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1.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 设部网站关于按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2.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 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省(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住建厅核发建筑业企业三级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 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3.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 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具有缴纳社 会保险证明材料(提供至今任意三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参保人员缴费证明,以社保官网查询为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 理。
3.3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工程业绩(类似业绩以完成时间为准)。
业绩认定应按以下规定执行: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 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 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 台校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 知》的规定。
3.4信誉要求:(1)担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 gsxt. gov. cn> 中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 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 近三年(2023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wenshu. court. gov . 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5财务要求:近三年(2022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 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5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 标人在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 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办〔2023〕32号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
3.9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 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10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 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
自6月2日9时00分至6月8日16时00分
4.5有效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6月26日9时00分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 gxzbgs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