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叶城县城区第三水厂纳滤膜采购项目(二次)-招标消息在线公告*
(招标编号:XJWJH(GK)-2026-020-01)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叶城县
一、招标条件
本叶城县城区第三水厂纳滤膜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30 万元,招标人为叶城县昆仑城乡水务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 8040 型纳滤膜元件(420 支)、配套备品备件(1 批)、膜系统安装指导服务,以及为期 3 年的纳滤膜化学清洗、阻垢剂投加等全流程运维服务。(详见招标文件)。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叶城县城区第三水厂纳滤膜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叶城县城区第三水厂纳滤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1)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法人身份证;被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3)提供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公司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提供依法缴纳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的凭据、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
(5)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服务-失信惩戒对象查询-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截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7)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投标单位(供应商)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书面声明。
(9)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适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05 月 25 日 12 时 00 分到 2026 年 06 月 14 日 20 时 00 分获取方式: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一份。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06 月 15 日 16 时 00 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6 年 06 月 15 日 16 时 00 分开标地点:新疆喀什地区叶城县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工
手 机:156-1130-0638
邮 箱:zbtbgs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