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锦龙电力集团有限公司物管理中心仓库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消息在线公告*
(招标编号:XJCY2026-176QC)
项目所在地区:兵团,兵团七师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锦龙电力集团有限公司物管理中心仓库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6.800212万元,招标人为新疆锦龙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屋面彩钢板防水373.5m2; 新建自来水PP-R管(dn25)150m, 砖砌闸阀井一座; 暖气改造拆除并更换暖气片,暖气管线整体更换2000m2;栽植大叶海棠20株,喷灌管线38m 等其他相关配套设施。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疆锦龙电力集团有限公司物管理中心仓库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疆锦龙电力集团有限公司物管理中心仓库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二级同乙级),具有有效 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4)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5)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05月26日 10时00分到06月02 日 20时00分
获取方式:1)潜在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至招标代理机构领取谈判文件,本次谈判文 件的售价为300元/本,售后不退。2领取谈判文件的同时,需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加盖公 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各一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06月03日 11时00分
递交方式:新疆伊犁州奎屯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06月03日 11时00分
开标地点:新疆伊犁州奎屯市
七、其他
一、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 标志产品等)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 〔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 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号)。
二、预算价/控制价(元):268002.12
三、工期: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全部施工内容,并完成验收。
四、响应文件递交响应文件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至指定地点,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 应文件恕不接受。
五、消息在线公告*期限:自本消息在线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51238215
邮 箱:gxzczb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