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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工学院洹滨校区学生食堂遴选餐饮公司项目二次遴选+最新项目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北京    发布时间:2026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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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工学院洹滨校区学生食堂遴选餐饮公司项目二次遴选+最新项目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安阳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安阳工学院洹滨校区学生食堂遴选餐饮公司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安阳工学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 方式为。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委托经营项目为安阳工学院洹滨校区学生食堂,建筑面积约1300平方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安阳工学院洹滨校区学生食堂遴选餐饮公司项目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安阳工学院洹滨校区学生食堂遴选餐饮公司项目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法定基本资格条件需提供的相关资格证明材 料(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税务登记 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 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 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的投标担保函;■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 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 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参选企业,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或设施的购置发票或单据 (任一)■提供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人),或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 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人)等的证明材料。

(4)参加本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食品安全问题造成重大 舆情、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市场禁入。■提供参选企业书面声明;参选企业自行承诺并 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2参选企业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被服务学校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的、 须同时提供经营合同〈原件〉)。■提供相应证书(原件)。

2.3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 gov. cn> 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 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网站的“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未列入)

遴选代理机构在遴选当天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遴选的参选企业的信用情况(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打印留存。 若在遴选当天查询到参选企业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参选企业的参选视为无效;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遴选;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存在控股关系的公司不得同时 参加本项目遴选。【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 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注:(1)所有证照均应为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遴选截止时间。

(2)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参选文件》中并经参选企业签章。参选企业对资格证 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参选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遴选开标后,将由评选委员会对参选企业的资格证明材料(文 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参选,参选企业应自负 其风险费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2.项目名称:安阳工学院洹滨校区学生食堂遴选餐饮公司项目二次;

3.遴选需求:

3.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如遇遴选人政策调整或学校发展需要,合同可提前 终止;

3.3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

4.标段划分:本次遴选划分一个标段;

5.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参选企业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法定基本资格条件需提供的相关资格证明材 料(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税务登记 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 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 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的投标担保函;■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 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 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参选企业,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或设施的购置发票或单据

(任一)■提供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人),或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 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人)等的证明材料。

(4)参加本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食品安全问题造成重大 舆情、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市场禁入。■提供参选企业书面声明;参选企业自行承诺并 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2参选企业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被服务学校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的、 须同时提供经营合同〈原件〉)。■提供相应证书(原件)。

2.3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 gov. cn> 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 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网站的“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未列入)

遴选代理机构在遴选当天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遴选的参选企业的信用情况(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打印留存。 若在遴选当天查询到参选企业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参选企业的参选视为无效;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遴选;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存在控股关系的公司不得同时 参加本项目遴选。【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 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注:(1)所有证照均应为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遴选截止时间。

(2)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参选文件》中并经参选企业签章。参选企业对资格证 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参选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遴选开标后,将由评选委员会对参选企业的资格证明材料(文 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参选,参选企业应自负 其风险费用。

三、获取遴选文件

1.时间:5月26日至6月9日,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7:30(北 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方式:领取遴选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3.1单位负责人(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 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 证照)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2非单位负责人(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 应证照)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单 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遴选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参选企业资格条 件的最终认定,参选企业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4.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提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遴选时间和地点

1.提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6月1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2.遴选时间:6月1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五、+最新项目期限

自本+最新项目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 zbgstb12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