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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推荐=2026年度连云港东米畜禽养殖有限公司科技创新项目东方鸡场三栋鸡舍改造笼养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江苏    发布时间:2026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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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推荐=度连云港东米畜禽养殖有限公司科技创新项目东方鸡场三栋鸡舍改造笼养设备采购及安装
(招标编号:LYGHF-20260525)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
一、招标条件本连云港东米畜禽养殖有限公司科技创新项目东方鸡场三栋鸡舍改造笼养设备采购及安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17.00000000万元,招标人为连云港东米畜禽养殖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三栋鸡舍改造笼养设备采购及安装。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连云港东米畜禽养殖有限公司科技创新项目东方鸡场三栋鸡舍改造笼养设备采购及安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连云港东米畜禽养殖有限公司科技创新项目东方鸡场三栋鸡舍改造笼养设备采购及安装:
详见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05月28日16时00分到06月04日18时00分获取方式:详见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06月18日15时00分递交方式:纸质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06月18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详见公告
七、其他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连云港东米畜禽养殖有限公司科技创新项目东方鸡场三栋鸡舍改造笼养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连云港东米畜禽养殖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连云港东米畜禽养殖有限公司科技创新项目东方鸡场三栋鸡舍改造笼养设备采购及安装
2.2招标范围:东方鸡场三栋鸡舍新建、翻新等工作,货物清单及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2.3项目地点:连云港市东辛农场境内;2.4交货期:30日历天。合同签订待土建部分全部竣工验收完成后,30日历天内完成设备的供货安装、配套施工、设备调试、现场培训、验收后交付使用:2.5质量要求:符合验收标准,达到合格: 2.6最高投标限价:217.00万元,报价超过此限价的将按无效标处理。投标人报价为涉及项目所有费用的报价,包括货款、外购、附件、辅材备品备件、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安装、试生产及现场卫生清理以及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2.7品牌的选择与认定: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明确所选的厂家品牌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品牌可在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范围内选择一种,也可选择与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为同一档次或不低于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档次的产品(本次招标人推荐的产品为:凯鑫伟、卓宏硕、卓联)。投标人拟选择推荐的厂家或品牌以外的产品,应满足招标文件中提出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附产品详细技术参数证明),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日前由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时提供招标人同意书(加盖招标人公章的原件)。否则将视为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的“第17条、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要求的”。2.8其他要求:新笼养设备需与翻新旧笼养设备相兼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3.4与采购货物相适应的资质、资格等要求:3.4.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3.4.2投标人必须为本次招标产品的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授权的销售代理商(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盖有公章的授权证明原件):3.4.3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不少于1个月社保缴纳证明(2月至今任意1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等有效证明材料)。3.4.4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3.4.5本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3.4.6其他要求(1)企业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足够专业技术人员和质量保证体系及长期售后服务;(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3)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05月28日至06月04日18:00止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将营业执照、基本户开户行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扫描后发送至邮箱,请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号码)。如果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因考虑自身保密原因未邮箱发送确认参与信息或发送信息有误,导致无法通知到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有关事宜的,其责任由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能够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并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资格审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06月1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5.2开标地点:连云港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 1188 5531  
邮 箱:zczbgs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