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项目-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河镇第一中心校2026-2027年度第一、第二学期食材供应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内蒙古 发布时间:2026年6月1日
项目-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河镇第一中心校2026-2027年度第一、第二学期食材供应服务采购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NMGQX-F-20260528001)
项目所在地: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
一、招标条件
本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河镇第一中心校2026-2027年度第一、第二学期食材供应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资金:57.6万元,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河镇第一中心校。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
二、项目概况和范围
规模:2026-2027年度第一、第二学期食材供应服务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河镇第一中心校2026-2027年度第一、第二学期食材供应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河镇第一中心校2026-2027年度第一、第二学期食材供应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供应商须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应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3.提供“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y.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及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网站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4.提供本公告发布时间后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5.提供本公告发布时间后通过全国企业信息信用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查询的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证明材料;
本项目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四、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05-2809:00:00到2026-06-0317:00:00。
获取方式:邮箱获取。
五、投标文件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06-1715:00:00。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呼和浩特市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06-1715:00:00。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
七、其他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05月28日至06月03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一11:30时,下午2:30一5:00时提交报名资料。
获取方式:供应商须提供以下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报名邮箱会收到报名供应商登记表。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并加盖公章后发送扫描件至邮箱。等待代理公司原邮箱发送采购文件。
获取采购文件时,供应商需提供以下材料:(1)提供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扫描件;
(2)报名人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自拟);(3)供应商应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4)投标人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wenshu.courtgoy.cnl)查询企业及法人近三年结果显示无行贿犯罪记录网站截图;
(5)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网站截图;(6)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信用情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
注:本项目所有通知、补遗、更正、澄清等均通过投标人报名登记表中登记的电子邮箱(即发送报名资料的邮箱)发送,请各投标人及时查看电子邮箱,采购代理机构发送文件后不再另行通知,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电子邮箱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电话:13051238215
邮箱:zyzbgs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