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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推荐=2026年度广州市南沙区150MW分布式光伏廊道发电项目(一期)EPC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广东    发布时间:2026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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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推荐=度广州市南沙区150MW分布式光伏廊道发电项目(一期)EPC
一、招标条件
广州市南沙区150MW分布式光伏廊道发电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 为广州南沙中洲建信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 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广州市南沙区150MW分布式光伏廊道发电项目(一期)EPC
2.项目概况:项目建设位于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广州市南沙区辖区内约128个行政村 单位已建成水泥路面的部分农村集体公共道路两旁安装分布式光伏板,形成廊道,提供稳 定电力。项目直流总安装容量150MWp。本项目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方案,本工程直流 总安装容量150MWp,组件串联为光伏组串;并网电压等级为0.4kV,光伏组串接入110kW或3 0kW逆变器,接入箱变低压侧。
3.建设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20%+银行贷款80%.
5.质量标准: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要求及行业规范。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 要求。
6.招标内容与范围:
按照合同约定对本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安装、调试等实行全过 程承包,包括但不限于:
(1)“前期手续开发”:协助发包人办理前期手续开发工作,包括项目备案、电网接 入批复、临时用地手续、复垦手续等全部前期合规性文件办理。
(2)勘察设计范围:本项目的全部勘察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地形测绘、地质勘察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电力接入方案、竣工图编制等全阶段设计工作和现场服务等
(3)采购范围:标段内所有设备及材料的采购、运输、仓储;
(4)施工范围:本标段内的设备基础及运输、土建施工、设备安装、调试及其专业测 试、试验和按规定期限的保修服务,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五通一平、临建设施和环水 保措施等,工程有关的协调验收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承担本项目 设计、施工的能力。
(2)设计资质(须满足以下要求之一即可):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勘察资质(须满足以下要求之一即可):
1)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2)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 上资质;
3)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 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注:如投标人不具备上述工程勘察资质,在中标后经招标人同意可将工程 勘察内容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实施,并在投标文件中按投标文件格式提 交承诺书,则视为满足要求。
(4)施工资质: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 安全生产许可证。
2.人员要求:
(1)拟派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 :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 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拟派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设计任务方提供)须具有注册电气工 程师(发输变电)执业资格或高级工程师职称(相关专业)。
(3)拟派勘察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勘察任务方提供)须具有备注册于投 标人本单位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
(4)拟派专职安全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具有安全生产考 核合格证书(C类)
注: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 专职安全员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职责分工各成员单位的正式员工,并且不得兼任。
3.信誉要求:
(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 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牵头人须为施工企业。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职责分工,联合体各方对招标人承担连 带责任。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 专职安全员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并且不得兼任。
(5)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 人)以联合体牵头人为准;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安全员以联合体中承担施工 任务的单位为准;工程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单位为准;工程勘察资质 、勘察负责人以承接勘察任务的单位为准。
注: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必须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 、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可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其中“单位”一栏可只 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名称)]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牵头人签字或盖 章;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投标单位”“声明企业”可填写联合体牵头人的单 位全称或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表示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 合体牵头人按格式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
四、招标文件相关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凭以下相关证明材料(均须加 盖投标人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仅需加盖联合体牵头方公章,领购招标文件:
(1)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勘察设计、施工资质证书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发布时间:5月29日8时00分至6月4日23时59分。
注: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3.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5月29日9时00分至6月4日17时30分( 北京时间,上午9:00-11:30,14:30-17:30);
注: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并从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起计算备标时间。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5日。
4.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市
5.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获取。
6.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人民币/标段,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纸质版)递交的截止时间:6月18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6 月18日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市
2.投标人需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交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 收投标文件。
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 收。
六、开标时间及方式
6.1 开标时间:6月18日9时00分
6.2开标地点:广州市
备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相关网站的相关信 息。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51238215
邮 箱:bjgxzbg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