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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2026年度-广东省化工轻工有限公司209仓电力增容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广东    发布时间:2026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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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度-广东省化工轻工有限公司209仓电力增容工程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招标条件本广物209仓电力增容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00.13209万元,招标人为广东省化工轻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一、工程项目名称:广物209仓电力增容工程
二、项目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大灵山路自编600号
三、招标方式:
四、投标最高限价及资金来源:
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2001320.90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五、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1、具体概况:
本项目拟新装1250kVA专用变压器1台;新建1间高压室、1间专变电房和1间低压 房,以及完成本项目全部高压、低压、土建工程施工及系统调试检测。
2、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1.本工程划分为 1 个标段。
2.本次招标内容为广物209仓电力增容工程施工,主要内容如下:本工程采用 10kV 单回路供电,由鸿图 F24
线路供电,新敷高压电缆接入新建专变房,同时拆除原有高压电缆及计量装置 ;低压方面对原低压房更名并新建低压房及柜体,由专变房敷设母线供电。土 建新建高压室、专变房、低压房各一间,完成埋管、顶管、工井及土方、基础 、装修等配套施工。整体完成高低压柜、变压器、母线槽等设备及辅助设施安 装,敷设各类线缆并制作电缆头,按规范完成全系统调试等。工程具体内容以 招标文件(含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发包人提供的资料等有关资料为准。
3.承包范围:
根据本工程招标文件(含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等内容,完成本工程的施工 、材料设备采购与安装调试、竣工验收、结算、移交、备案(若有)和工程缺 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安全、质量、进度、 造价、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保证设计图纸通过供电部门等有关主管部门 审查,保证工程通过供电部门等有关主管部门验收。
3、工期:90 日历天。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 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应具备承接本工程所需的①、②项资质中的任一项加上③项资格:①电 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②输变电工程(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 以上,③根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 025年第30号令)和《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换领 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国能发资质〔2025〕44号)的要求满足本项目所需的《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三级或以上资格。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 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 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 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 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 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 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 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 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 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 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 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住建部做好企业资质证书 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 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 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 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5年第30号 令)于2025年7月1日起施行,过渡期间按《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承装(修、试 )电力设施许可证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国能发资质〔2025〕44号)执行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 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 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 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 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 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 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 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 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 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 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 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③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 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 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
④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 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 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有机电类或电气类相关专 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3).
8、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 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130万元且电压等级为10kV(或以上)的电力施工工程业绩 )。
注:单独发包的电力工程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 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 监理单位盖章)扫描件。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电力工程业绩,需同时提供 经业主和总承包单位确认的分包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至少具 有建设单位、总包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扫描件。如以上资料不 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电压等级、金额等)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 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业绩金额按以下方式认 定:
①单独发包的电力工程的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 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如中标通知书未能体现对应 的电力工程金额,则以施工合同载明的对应的电力工程金额为准,如中标通知 书与施工合同均不能单独体现对应的电力工程金额,则以建设单位提供的证明 资料中载明的对应电力工程金额为准。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电力工程业绩 其金额以分包合同中约定的合同金额为准。
②投标单位提供的施工合同(或分包合同)扫描件证明材料。(可提供合同关 键页,但应至少包括合同封面、合同指标金额规模页、合同盖章页)
9、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10、关于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 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十条内容进行评审)。如 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 相关投标均无效。
12、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提供截图,最 终以开标当日招标代理机构查询信用中国( https:// www.creditchina.gov.cn)的结果为准)
注:未在第六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七、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
八、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6月18日上午09时30分。在截止时间后送达或 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拒收。
九、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
十、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及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十一、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 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xmgs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