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度-天津海晶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先达浓海水综合利用项目施工、采购及安装工程
(招标编号:2465-264010200054)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本天津海晶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先达浓海水综合利用项目施工、采购及安装工程已由项 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银行贷款,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天津海晶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在自有土地扩建项目,占地面积18585.2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 1015.47平方米,改造优化原有5套同时新建1工业溴吹吸塔、捕沫塔、原料库、风机、卤 泵及配套设施等。在现有工业溴5000吨/年产能基础上,扩建规模为5000吨/年的工业溴生 产项目,达到总产能10000吨/年。以先达浓海水淡化后的6205万立方米/年浓盐水废液为 原料,硫酸、硫磺、氯气等为辅料,采用成熟先进的空气吹出、二氧化硫吸收、封闭循环工 艺,全流程自动化控制技术,产品为工业溴。项目总投资8441.3万元(其中自筹及其他资 金2948.34万元,银行贷款5492.96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海晶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先达浓海水综合利用项目施工、采购及安装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包):(C1200005118001145)天津海晶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先达浓海水综合利用项 目施工、采购及安装工程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投标人应严格遵守关联关系相关 禁止性规定: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关系、存在管理关系以及其他依法认定的 存在关联关系的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须 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及以上资质,且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 产许可证。 (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 ①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正式 职工,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 ②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投标人提 供任命书;③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证书,可由正项目经理或施工副项目经理兼任,资格等级不低于施工副项目经理, 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投标人提供任命书;④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高 级职称,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单独配置,投标人提供 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⑤上述人员均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或前两个 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投标截止时间前30日内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 打印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证明中参保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参保单位为投标人分公司 的,视同为参保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⑥投标人应按照津建筑【2018】489号、 津建筑【2012】141号、津建筑【2012】1091号文件规定配备项目部人员,提供加盖投标人 公章的《施工项目部岗位配置表》(格式自拟)作为施工项目部岗位实名配置的凭证。
(5)业绩要求:投标人2021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工程中交或竣工日期为 准,至少承揽过1个单个合同额在4000万元及以上的化工或精细化工项目施工业绩。注: 1)有效业绩包括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如投标人提供的是EPC业绩,则合同额应为除设计 部分外,施工和采购部分应在人民币4000万元及以上;2)有效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加 盖公章,合同中须包含合同首页、承揽范围所在页、合同金额所在页、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内 容;②该项目的中间交接证书或工程交接证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由业主、监理、承包单位 共同签字)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1个月 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 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 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7)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或 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 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须提供投标人法 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不参加,由被授 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 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和 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以及投标截止时间当月或前两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投标截 止时间前30日内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证明中参保单
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参保单位为投标人分公司的,视同为参保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 致))。(9)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s:// shiming.gsxt.gov.cn/ index.html) 股东及出资信息和主要人员信息查询记录截 图并加盖公章。(10)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 (法〔2016〕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 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的 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05月28日09时00分 ---06月04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的合格投标人,请于05月28日至06月04日(公 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 发送“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项目名称”至招标机构邮箱登记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800元/本,售后不退。未在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并领 购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06月 18 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06月 18日09时30分
七、其他
1.项目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环滩路1号增1号。
2.招标范围:本项目中总建筑面积为778.31平方米,均为单层建筑,包括液氯库房、燃硫 车间,共二个建筑单体,最大单体面积567.75平方米,最大建筑高度8.6米。其他设施为 浓硫酸与烧碱罐区、吹吸塔组、完成液池与回收液池、事故水池、一体化消防设备、室外配 电装置、室外管廊等。包括不限于土建工程、机电安装工程、桩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室 外工程、消防工程、厂区道路、地下管网(甲供、利旧设备除外)、材料采购、施工、单机 调试、配合联动试车、投料试车及保运工作(投料后一个月),具体详见招标人所发图纸和 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
3.计划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天内竣工并验收合格。
4.质量标准: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xmgs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