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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2026年度-河南省新乡工程学院智慧校园银校合作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河南    发布时间:2026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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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度-河南省新乡工程学院智慧校园银校合作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6210494)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新乡市招标条件本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新乡工程学院智慧校园银校合作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详见公告,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一、招标条件本项目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新乡工程学院智慧校园银校合作项目,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国内,欢迎符合要 求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新乡工程学院智慧校园银校合作项目
2.2招标编号:HNZB2026210494
2.3项目概况: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新乡工程学院智慧校园银校合作项目,内容主要为 智慧财务内控综合管理平台、数智校园一校通系统及配套硬件设备。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5招标范围: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新乡工程学院智慧校园银校合作项目包含的系统的 开发、系统集成、测试上线、系统优化完善、数据服务、硬件产品的供货安装、技术咨询、 驻场服务、用户使用培训、运维质保及合同约定的所有服务。
2.6建设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交付并安装调试完毕。
2.7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2.9免费运维、质保服务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5年(同版本软件永久免费升级)。
2.10最高投标限价(含税):2350万元。
2.11中标人数量:1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 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合法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3.2财务要求:
①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②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自2025年7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依 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纳税零申报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信誉要求:
①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5月1日至今,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的经营活动中没有 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的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无严
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情况。提供承诺函、“中国裁判文书网( wenshu.court.gov .cn)”中“案 由:刑事案由”检索关键词为“贪污贿赂罪”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扰乱市场 秩序罪-串通投标罪”的网站查询、“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
②在最近三年内(2023年5月1日至今),与中国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 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事件,并且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 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未被从工商银行供应商库清退。提供承诺函。
③在本项目中如中标,在服务期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响应承诺履行合同义务,不得采取 各种方式拒绝履行合同义务。否则,中国工商银行有权将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 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中,终止合同(协议),并作出相应处理。提供承诺函。
④本单位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 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情况。提供承诺函。
⑤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
⑥离职人员承诺:
情形一:投标人如有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须提供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在本单位的任职 情况,并承诺相关情形对参与的集中采购项目不构成实质影响;提供承诺函。
情形二:投标人无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提供承诺函。
注 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指与中国工商银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含办理离退休手续)不 满5年的:1、曾担任各机构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2、曾任职各机构集采项目主管 部门经办人员、审核人员、部门负责人及机构负责人等;3、曾任职各机构集中采购管理从 业人员等,对于拒绝承诺或承诺不实的,工商银行有权取消投标人参与资格,并作出相应处 理。
3.4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项单项合同金额为1000万元 及以上的信息化项目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协议复印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主要内容页、 签署盖章页)、对应结算发票及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的发票截图证 明材料;业绩金额以提供的发票金额为准。】
3.5其他要求:
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自5月29日起至6月4日止每天9:00至11:3014:30至17:30 (北京时间);
4.2获取方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材料审查无误后,代理机构会将文件获取登记表及缴费流程回复至投标人邮箱;招标文件以电子方式发售。
4.3招标文件发售价格:500元/份,售后不退。
4.4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的资料:
(1)请各投标人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 份证件复印件参与获取招标文件;
(2)按“三、投标人资格要求”顺序整理资格证明资料盖章扫描汇总为一个PDF文档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命名主题(XX公司-XX项目X标段-获取文 件资料),须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交的材料不 作为资格认定:领取招标文件成功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 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6月2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河南省(郑东)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及电子文档,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xmgs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