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2026年度-吉林省长春市研发大厦供电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吉林 发布时间:2026年5月30日
最新度-吉林省长春市研发大厦供电改造公告
(招标编号:SDZB2026-06)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招标条件本研发大厦供电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800万元,招标人为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研发大厦供电改造项目已由中国科学院审批通过,批准文号为科发建复字(2026) 10号,项目业主(招标单位)为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建设资金为多 渠道筹措,项目已具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
行,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
2.1工程名称:研发大厦供电改造项目;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全部内容,电子版图纸作为参考;
2.3建设地点:长春市东南湖大路3888号;
2.4工程规模:研发大厦供电改造项目;
2.5计划投资额:约800万元;
2.6计划工期:7月6日至7月31日。7月25日前完成设备进场安 装及外线施工并具备送电条件;增容工程需要协调供电部门保证我方用电需求,实现无缝衔 接;高压变电室停电改造时间根据招标单位科研工作安排,研发大厦停电时间不超过4天完 成改造,投标单位须无条件服从。
2.7质量标准:(1)本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须达到现行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验收 规范合格送电标准。(2)办理该工程相关用电竣工验收手续并负责按时送电、对项目业主单 位操作人员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培训。(3)按照项目业主单位及长春市供电公司要求,完成验 收所需的全部档案资料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 质,同时具备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三级、承修类三级及以 上资质,具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资质应符合资质承包工程范 围的要求,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至今)至少具有一项类似工程达到500万元(含) 以上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 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所 有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且常驻工地施工现场人员与投标文件所列人员完全一致。投 标人全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应与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内容相一致, 须提供全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内人员信息截图,否则将 否决其投标。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 (2022—2024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 状况良好,各年均不亏损(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
期起至2024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 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未亏损承诺书)。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 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拟派出的 管理人员必须为该平台注册人员。
3.7与招标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 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 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 资项目投标。
3.9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信誉: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 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 (2023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 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wenshu.court.gov .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10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 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 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1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须为 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该企业为委托代理人缴纳的近期至少三个月及以上的社会保险证 明,应包含以下内容:缴纳保险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号、险种、缴费 期限等。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3.12投标人必须服从招标人、监理单位安排、遵守招标人单位保密、消防安全等各项规章 制度,同时,做好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
(1)投标人进行现场施工时必须服从招标人、监理单位的要求、管理,如有8小时内暂时停工 不给予计费(以监理通知单为准)。
(2)投标人施工时须服从招标人、监理的现场管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投标人的安全文明、质 量、环境卫生等问题没有按期达到招标人、监理单位要求,招标人有权提出整改并对投标人 进行罚款,罚款比例上限可达总合同款的5%.
(3)投标人在满足供电部门档案要求外,还须按《中国科学院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中国科学院基本建设项目文件材料整理工作指南》整理的建设施工档案,并经上述部门验 收归档。
(4)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园区及施工现场良好的科研工作环境与秩序,投标人应严格遵守招标 人的出入、安全生产、用火等规定,并办理相关手续;及时清理、清运、清扫建筑垃圾,恢 复绿化,保持园区道路畅通施工车辆按指定路线或区域行驶、停放,上下班高峰期间严禁 施工车辆、机械在所区内的道路行驶;必须停水、停电及产生较大气味、灰尘的施工内容, 要周密做好施工计划安排,尽量缩短工期并提前7天向招标人等有关部门申请,批准后方可 施工,违反规定造成事故的承担相应经济责任。
(5)投标人施工时须执行《关于加强长春市工程机械排气污染管理工作的通知》、现场文明施 工等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规定。
(6)投标人承诺根据项目整体进度,按招标人要求时间进场施工工程需要协调供电部门保证我 方用电需求,实现无缝衔接,不间断供电并办理电力工程验收手续及送电。
(7)投标人必须保障农民工正当权益,保证不发生农民工到政府相关单位及建设单位上访、堵 门等事件发生。如发生上述事件,除按政府相关单位的规定办理外还对投标人进行每次不高 于合同价款的5%的处罚。
(8)投标人做好现场既有管线、电缆、地面、防水、外墙管线、周边环境等成品保护,因施工 时对原有管线造成破坏,产生事故影响科研生产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赔偿并接受处罚。
(9)施工现场场地有限,涉及二次倒运等事宜及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并在投标报价中考虑, 招标人不另外支付该项费用。此项不得作为投标人延长工期的理由。
(10)施工单位承诺严格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37号) 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 通知》(建办质〔2018〕31号),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 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评审费用在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
(11)投标人施工前需编制专项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如收到科研人员的投诉,除马上整改外,按 照每次2000-10000元向招标人承担违约责任。
(12)投标人承诺严管工地水、电焊等用(动)火安全,严禁施工现场吸烟等事宜,每天召开班
前安全教育会,施工现场配齐消防设施、焊工持证上岗并办理动火证。
(13)按照省、市、经开区及招标单位相关文件规定,制定严格的管理措施。
(14)投标人需遵循所园区保密要求,在指定施工区域内进行施工活动,不可进入施工区域外, 如发现按照招标人单位制度进行处罚。投标人承诺按照招标人要求,签署安全协议与保密协 议。
(15)响应人须免费对项目业主单位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16)负责办理工程竣工及向电力部门办理报验、送电等手续。
(17)本工程高压变配电室位于负一层,所有拆除安装的电气设备的进出措施费以及经过的实验 室地面墙面的保护费,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中充分考虑,招标人不再给予此类费用。
上述(1)一(17)项需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承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13处罚方法:发包人在施工管理过程中对承包人的处罚,通过监理通知单形式通知给承 包人,一经通知立即生效。
四、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凡已注册的 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5 月29 日9时00分至6 月4日16时 00分参加本项目投标,有效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6月29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为:长春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xmgs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