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热点=2026年度四川山誉宁清(宜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省长宁县绿色低碳城乡生活污泥资源化处理项目(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 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四川 发布时间:2026年5月29日
招标热点=度四川山誉宁清(宜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省长宁县绿色低碳城乡生活污泥资源化处理项目(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 标段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宜宾市,长宁县
一、招标条件
本长宁县绿色低碳城乡生活污泥资源化处理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6390.77万元,招标人为山誉宁清(宜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1建设地点:四川省宜宾市长宁县。2.2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1900108m*,总建筑面积13908.03m*(地上建筑面积 13311.93㎡',地下建筑面积596.1m°)。主要建设内容为1栋丙类单层钢结构厂房(包含生产车间、高温热解区、除臭设备区、陈化堆放区、办公用房),配套建设水泵房、消防水池、发电机房、地下消防水池(有效容积648m)门卫及相关附属设施,规划停车位13个,主要用于城乡生活污泥资源化处理。2.3投资额本项目概算总投资为6390.77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4280.55万元。2.4计划工期360日历天(含设计周期60日历天)。2.5招标范围:设计招标范围:本工程初步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专业设计配合服务以及配合审核竣工图及质量缺陷处理等后续服务;②施工招标范围:本项目建设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总平景观绿化工程、边坡文护工程、设备基础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施工等(含施工图预算编制,不含厂区生产设备采购、安装),从开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并完成工程保修期内所有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全部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宁县绿色低碳城乡生活污泥资源化处理项目(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标
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宁县绿色低碳城乡生活污泥资源化处理项目(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1资质要求:(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3)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团设计业绩要求:近年(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口已完成团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1(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项目总投资 3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园施工业绩要求:近年(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口已完成团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1(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金额 3000 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同3.1.5施工负责人口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一级注册建筑师,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口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职责分工予以认定。(2)联合体投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和提交投标保证金,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名称应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名称。如未按要求进行投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3)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约定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并明确以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中承担其义务和法律责任(4)联合体成员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5)联合体成员数量(含联合体牵头单位)不能超过2家。;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05月29日09时00分到06月04日17时00分获取方式:4.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05月29日至06月04日(每日09:00-12:00,14:30-17:00,节假日除外)。4.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四川4.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可按以下任一种方式获取)(1)现场办理投标人现场报名、获取招标文件的,应出示针对本项目的单位介绍信原件(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已填写的《报名信息登记表》,经审查后,向投标人现场发售本文件。(2)网上(远程)办理投标人网上(远程)办理获取招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报名信息登记表》、《介绍信》(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后扫描成图片连同购买招标文件支付凭证截图发送
4.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得转让)。4.5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上述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获取本招标文件并登记,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06月18日09时30分递交方式:内江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06月18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内江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 1188 5531
邮 箱:zczbgs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