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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推荐=2026年度天津市东疆综合保税区中欧班列综合配套示范中心停车楼项目充电桩商业运营合作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天津    发布时间:2026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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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推荐=度天津市东疆综合保税区中欧班列综合配套示范中心停车楼项目充电桩商业运营合作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东疆综合保税区中欧班列综合配套示范中心(停车楼)项目充电桩商业运营合作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0万元,招标人为天津东疆文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市长疆综合保税区中欧班列综合配套示范中心(停车楼)项目充电桩商业运营合作项目,供应商承租采购人停车楼内的现状充电桩,负责其运营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电力接入(充电桩接电之前的所有电力接入工作)、设备迭代、全周期运维、收费结算及客户服务等工作)项目开始前,供应商须完成相关启动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整体的电力接入(充电桩接电之前的所有电力接入工作)、监管平台接入、项目备案、运营相关手续等。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项目需求书部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东疆综合保税区中欧班列综合配套示范中心(停车楼)项目充电桩商业运营合作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市长疆综合保税区中欧班列综合配套示范中心(停车楼)项目充电桩商业运营合作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等,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具备2025年12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
者零申报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4.供应商须具备2025年12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由第三方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出具承诺函。(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若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参加谈判活动,提供如下内容任意一项:
A:若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活动,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B:若被授权人参加谈判活动,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提供资料加盖公章。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提供承诺函;
(二)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需提供非联合体声明。;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05月28日 09时00分到06月01日 16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供应商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至天津市线下获取谈判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06月02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06月02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 1927 2310
邮  箱:zbtbgs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