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林医药学院附属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
一、招标条件
本吉林医药学院附属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775万元,招标人为吉林医药学院附属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购置超高档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高档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掺钰光纤激光治疗机,具体采购内容详见附件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吉林医药学院附属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吉林医药学院附属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5)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1)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2)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所投产品属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以上证件中为备案制度的,投标人若未取得相关备案凭证需在投标阶段按照要求提供承诺书,承诺其在合同签订时出具相关备案凭证。若已取得相关备案凭证的可附相关凭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05月29日08时00分到06月05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平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06月23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06月23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 1188 5531
邮 箱:bjzyzb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