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龙安区独立共享储能项目110KV送出线路(二期)PC工程公告
1.招标条
受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本项目需求单位为河南中核五院研究设计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招标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QT026JZR474C11506BD/CNSC-XJD-26-022292.2项目名称:龙安区独立共享储能项目110kV送出线路(二期)PC工程2.3项目概况:本项目所在地位于安阳市龙安区。龙安区独立共享储能项目110kV送出线路(二期)途经安阳市曲沟镇、龙安区龙泉镇、东风乡。线路所经地段处于黄河中下游冲洪积平原,地形平坦,地势开阔。
建设内容:一期线路为临时T接方案,已建成角钢塔16基。二期(本期)线路起点为一期已建成的G13塔,至110kV楼庄变,110kV输电线路全长7.469km。其中新建单回架空线路6.79km,新建单回电缆线路0.679km。原G12塔-新G14耐张塔导线及光缆紧线施工1个耐张段,路径长度0.501km。本工程新建杆塔33基,电缆转角井两座。
拆除部分:拆除一期已建成的角钢塔3基(原G14-原G16),拆除110kV开孟线14#及原G16耐张塔的电缆平台2座,拆除导线双联悬垂串3串,拆除导线双联耐张串9串,拆除原G14-原G16导地线路径长度0.4km,拆除原G16-110kV开孟线14#塔之间电缆(截面800mm2)路径长度0.29千米,拆除24芯GYFTA53管道光缆路径长度0.24km。拆除24芯ADSS光缆路径长度0.08km(原G15角钢塔-10kV1、II曲南线27#杆段)。
一期已建与二期(本期)续建(说明):根据接入系统批复意见,为满足储能电站尽早并网需求,中核汇能龙安区储能电站通过T接110kV开孟线作为接入系统过渡方案。二期线路在一期线路基础上续建,将一期线路 G14-G16塔拆队除后
在原G14塔小号侧20米处,新建1基新G14耐张塔,在瓦日铁路东侧新健1基“新G15”直线塔和1基“新G16"电缆终端塔,随后线路继续向东架设。最终接入110kV楼庄变。
2.4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龙安区独立共享储能项目110kV送出线路(二期)PC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安装调试、手续办理、专项验收、赔偿和协调工作。
A、建安施工和设备材料采购:包括但不限于架空线路铁塔基础、铁塔组立、导线及光缆架设、金具安装、防雷接地、电缆及光缆敷设、电缆附件制作、光缆熔接、对端站一二次设备、辅助工程施工、采购及安装工作,调试试验、通信系统联调工作,相序牌杆塔牌电缆标示桩等各项标识标志的采购及安装,线路试运、监测装置的采购、安装及调试,对端站通信等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工作,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工程施工及监理监测、防洪工程、施工临时便道等所有施工安装、调试工程和所有设备材料采购、运输、保管工作。
B、手续办理工作:涉及各级政府、电力公司、村集体、村民等整体合规性手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于规划手续、核准手续、路径协议、环评手续、水保手续、洪评手续、压覆矿手续、土地手续、用林手续、施工许可手续、质量监督手续、跨越钻越铁路、公路、河道等需要办理的手续等一切项目至竣工验收及符合电网公司回购标准得所有手续办理及相关报告编制等费用。C、赔偿和协调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送出工程征地费用、用地赔偿、用林及林木赔偿、施工临时用地、余物清理、青苗补偿、线路运行通道清理、电网公司协调、对端站改造进度的协调、质监站协调、首年线路运维费(如有)、政府协调等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一切赔偿和协调所产生的费用。
D、专项验收:负责完成专项验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并协调电网公司验收、质量监督、环评验收、水保验收、安全三同时、职业病评价、工程移交生产预验收、竣工验收等所有项目验收的工作,并负责所产生的报告编制费、验收费、会议费、专家费等所有相关费用。
E、为完成上述工作所列项目而产生的其他各项赔偿费、协调费、临时便道施工费、施工及材料临时堆放征地及赔偿费、运输道路维修费、施工区域植被恢复费、安全措施费用等包含在本次变更总价中。
F、本条线路建成后将由电网公司回购,因此承建方应保证线路建成后完全满足电网公司回购标准及要求。
承包人应对上述工作范围内的工作负全部责任及费用,需承担所有协调相关费用,承包人应为达到本目标而履行合同。
场外、场内道路以道路红线为分界点,场外道路运输过程中的道路改造、协调责任和场内新修道路均由承包人负责,相关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承包人不履行或不积极履行其应该承担的相关责任,发包人有权委托第三方或自行解决,并不免除承包人的责任,且由此产生的费用发包人有权从应支付承包人的合同价款中直接扣除。
2.5建设地点:安阳市龙安区。
2.6计划工期:计划8月31日之前完成送出工程投运。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7质量要求或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
2.8最高投标限价:2309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二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需提供证书扫描件。
(3)项目经理资格:应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证书(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符合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有效期内。需提供证书扫描件。
注:若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要求。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应符合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
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本人应确认该证书的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时限
的电子证书无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应符合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4)符合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_,且在有效期内。需提供证书扫描件。
(5)财务要求:投标人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投标人为企业单位的,应提供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上述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未经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视为无效审计报告,投标将被否决)、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投标人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的,可不提供财务会计报表。
近3年具体指:投标截止时间为6月30日之前(含6月30日)的项目提供2022年-2024年或2023年-2025年,投标截止时间为6月30日之后的项目提供2023年-2025年。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3发售时间:5月28日一6月3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6月29日9:00。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电话:13051238215
邮箱:zyzbgs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