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无锡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2026—2028年芦村、城北、太湖新城污水处理厂35KV变电所、配电间及照明运维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江苏 发布时间:2026年5月28日
招标信息+ 无锡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2026—2028年芦村、城北、太湖新城污水处理厂35KV变电所、配电间及照明运维公告
发布时间:5月25日
(招标编号:GZB20260441-0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无锡市
一、招标条件
本2026一2028年芦村、城北、太湖新城污水处理厂35KV变电所、配电间及照明运维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570万元,招标人为无锡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026一2028年芦村、城北、太湖新城污水处理厂35KV变电所、配电间及照明运
维项目,最高限价:570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6一2028年芦村、城北、太湖新城污水处理厂35KV变电所、配电间及照明运维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6一2028年芦村、城北、太湖新城污水处理厂35KV变电所、配电间及照明运维
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或2025年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
4.被授权委托人须为投标人在职员工,提供被授权委托人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并提供本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本企业的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缴费证明:(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被有关部
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6.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reditchina gov.cn)等渠道查询的信用记录报告的网上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上述信用记录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投标人须在上述网站中注册方可查询,查询后请点击“下
载信用报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05月25日18时00分到06月01日18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06月18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06月18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无锡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798781
邮 箱:zbzcw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