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关于度-锦峰物业工服采购项目公告
发布时间:5月27日
(招标编号:B202601BA2002122024053)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南昌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锦峰物业工服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B202601BA2002122024053),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江西省锦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项目规模:预算金额81万元,预算使用期限为3年(最终以实际交货数量进行结算)。招标内容与范围:为某行业系统省、市局机关及全首11个地市项目各岗位采购工作服,包含管理层、主管、客服、工程、秩序、保洁、服务员、勤杂工、厨师等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锦峰物业工服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锦峰物业工服采购项目: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简称“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失信行为: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不存在经司法机关裁定或记录的组织(投标人)、个人(法定代表人及其受托人)行贿行为;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存在股权关联关系的企业,经协商可允许一家参与投标;
8.投标人未被烟草行业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
9.投标人须在中标后严格履行投标文件、合同规定内容和所有承诺、义务;如故意违反,招标人有权将投标人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在三年内拒绝投标人参与招标人所在单位系统的招标采购活动;
10.涉及采购项目相关案件查办过程中,投标人有配合相关机构、部门调查并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如果发生拒不配合调查工作的情形,招标人有权采取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多种处理措施。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投标人被烟草行业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招标人有权采取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多种处理措施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中标后不允许分包与转包:
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05月28日09时00分00秒---06月03日17时00分00秒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06月17日14时30分00秒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06月17日14时30分00秒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手机:130-5123-8215
邮箱:zgzczb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