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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招标-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化工气化炉等工业炉筑炉维修服务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内蒙古    发布时间:2026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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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招标-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化工气化炉等工业炉筑炉维修服务项目(第2次)
第一章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包头化工气化炉等工业炉筑炉维修服务,编号为:CEZB260302847,招标人为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1.1项目概况
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哈林格尔镇西南的九原工业园区神华科技园1号,距包头市昆都仑区约17公里。厂址北邻包头市南绕城公路和包兰铁路,距南饶城公路50米,距包兰铁路约400米,主要装置包括气化装置、净化装置、硫回收装置、180万吨/ 年甲醇合成装置、60万吨/年MTO、LORP联合装置、30万吨/年聚丙烯装置(PP)、30万吨/年聚乙烯装置(PE)、公用工程中心、热电中心 等。
2.1.2招标范围
本项目负责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现有一期及二期建成后气化炉等工业炉的维修,具体内容如下:
(1)一期德上古水煤浆气化炉炉砖砌筑、维修内容:负责国能包头煤化T.有限责任公司甲醇中心气化装置7台气化炉的筑炉维修,包括但 不限于热面砖、背衬砖、隔热砖、可压缩层(膨胀材料)及铬刚玉浇注料的拆除、砌筑、维修等。承担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气化炉停炉时渣口、锥底、筒身、拱顶耐火砖砖检测:
2)负责气化炉燃烧室渣口、锥底、筒身、拱顶热面砖的拆除、清理及新耐火砖砌筑、验收等全过程工作;
3)负责对部分损坏的浇注料、背衬砖等的维修、更换;
4)负责提供满足要求的气化炉筑炉维修所需工器具、照明设备等;
5)负责炉砖的领用,负责拆下的旧耐火砖及辅助材料的清理、破碎及按照公司要求进行合规处置。
(2)工业炉砌筑、维修内容:负责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甲醇中心、烯烃中心、热电中心及公用工程中心的一用现有及二期新增的 包括科林煤粉气化炉、MTO装置反再系统在内的所有工业炉窑、火炬头及带衬里设备、管道等的砌筑、维修,包括炉体砌筑、管道内衬、衬里 隔热等工业炉砌筑和设备衬里的检修、拆除、改造。承担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负责带衬里设备衬里的维修、更换:
2)根据招标人要求,提供工业炉砌筑、维修所需的浇注料等主、辅材:
3)招标人安排的与设备筑炉有关的其他工作:
4)招标人安排的设备喷砂工作:
5)招标人有权根据投标人检修质量、进度等情况,对其承担的检修工作范围作出调整或另行委托。
2.1.3服务期限:以合签订时间为准,共三年。
2.1.4服务地点:内蒙古包头市
2.2其他: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1
【3】业绩要求:2021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包含气化炉炉砖砌筑的服务或工程业绩2份,且单份 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 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注:业绩要求的内容如合同中无法体现,在合同技术文件或中标通知书或用户证明体现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1
【8】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购标途径: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2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5-2709:00:00, 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6-01 16:00:00.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4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5其他:1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6-06-16 09: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5.3开标地点: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6.其他
信息公开说明:
(1)开标阶段,对中要求的投标人的资质、业绩、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总)/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件(如有) 等信息向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进行公示。
(2)中标候选人公示阶段,对中标候选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总)/总监理工程师的 相关证件(如有)向社会进行公示。
(3)中要求的业绩未进行公示的(补充公示的业绩视为已公示业绩),评标阶段将不予认可。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79-8781
邮  箱:zbgxzc9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