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尚志市教育局关于尚志市13所学校采购配餐公司服务
受尚志市教育局的委托,依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对尚志市13所学校采购配餐公司服务进行国内,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尚志市13所学校采购配餐公司服务
二、项目编号:QYHT-C01【2026】012
三、招标内容: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办法(修订版)><黑龙江省中小学校外供餐管理办法>(修订版)的通知》(黑教规(2025)2号)第三十一条“教育部门应会同相关部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统一组织招标,选定中标校外供餐单位。我局拟对希望中学、逸夫学校等13所学校的配餐服务进行招标采购工作。本项目要求入围供
推荐中标候选人为 4家,如通过资格与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应商2 家,4家,根据“N+2”中标原则,入围供应商家数=通过资格与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家数-2。
四、服务期:9月1日至2027年9月1日
五、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尚志市及管辖区域)
六、标包划分:不划分标包
七、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八、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九、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
2、本次招标项目资质要求:
2.1、潜在供应商需具备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且注明集体用餐配送(有效期内)。2.2、潜在供应商需取得HACCP 或IS022000等食品安全质量体系认证。2.3、潜在供应商需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至少有1名具备营养指导员证
注:提供以上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3、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十九条及《黑龙江省中小学校外供餐管理办法(修订版)》(黑教规(2025)2号)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存在重大违法记录或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单位、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高级管理人员,其直接开办、控股或实际控制的配餐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投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
5、本次招标执行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十、本次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05月28日至06月03日(北京时间、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
3、获取方式:线上获取,手写扫描报名表发送至(报名表详见附件)。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06月17日09时30分,所有投标文件应密封后在截止时间前送达代理机构指定递交地点,未按要求密封的和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代理机构拒收。
十二、投标及开标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zbxmtb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