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财险新余市分公司本部及理赔中心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JXAL2025-F097)
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新余市
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XAL2025-F097)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项目人保财险新余市分公司本部及理赔中心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采购代理项目编号:JXAL2026-F097)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余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组织本项目的磋商工作,采购合同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余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新余市分公司”)根据成交结果与成交供应商签署。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可前来参与磋商响应。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人保财险新余市分公司本部及理赔中心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1.2采购范围:本项目拟采购蔬菜肉类、水果等食材供应商,不允许转包或分包,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3预算金额:75万元/年(以实际需求金额为准)
1.4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标包,情况如下:
标包号? ?采购名称? ? ?采购内容数量? 预算金额(人民币)最高限价(费率/%)成交供应商数量
标包1? 人保财险新余市分公司本部及理赔中心食堂食材采购项目(蔬菜肉类)蔬菜肉类服务/1年 55万元/年100%2个
标包2 人保财险新余市分公司本部及理赔中心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水果类)水果类服务/1年 20万元/年100%1个
说明:1、本次采购服务范围为人保财险新余市分公司本部及理赔中心食堂,拟入围3家成交供应商
2、标包1按照供应商最后获得的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排序前2名为成交供应商(参与本次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4家,则选取前2名作为成交供应商;若实际参与供应商〈4家,本项目作流标处理,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标包2按照成交供应商最后获得的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排序前1名为成交供应商(参与本次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3家,则选取前1名作为成交供应商;若实际参与供应商〈3家,本项目作流标处理,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3、本项目分2个标包进行采购,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可以选择其中一个标包或全部标包进行响应,同一单位只能作为其中一个标包的成交候选人,优先排定顺序为标包1、标包2,因同一单位在多个标包响应中同时在成交候选人排名而丧失其中某一标包候选资格的,则由该标包分数排名次之的单位替补,以此类推。如超过成交供应商数量的多名供应商并列为成交候选人,则通过由磋商小组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推荐预成交候选人,成交供应商不允许转包。
1.5项目性质:服务。
1.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7服务地点:人保财险新余市分公司本部及理赔中心食堂。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提供承诺函。
2.3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相关承诺函。
2.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提供承诺函。
2.5供应商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需提供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
信用中国查询网址: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5
2.6严禁列入采购人及其所隶属的中国人民保险各级机构的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标包磋商响应或未划分标包/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磋商响应,需填写《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响应。
2.9其它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不进入磋商、详细评审等后续环节。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4.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5月28日至2026年06月03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4.2拟报名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通过发送邮件或至江西省南昌市申请获取磋商文件。
4.3工本费:300元/份,售后不退,不得转让磋商响应资格。
4.4获取磋商文件请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留存);
(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留存);
4.5供应商必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按无效响应处理。
4.6采用邮件获取磋商文件时需联系公司,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的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邮箱。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6月08日14时00分00秒。
5.2响应文件的递交:须现场递交至新余市,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封装的纸质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磋商,采购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代表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响应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照磋商公告要求获取磋商文件的。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电话:13051238215
邮箱:zyzbgs8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