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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公告湖南省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核磁共振设备(MRI)年度维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湖南    发布时间:2026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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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核磁共振设备(MRI)年度维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湘潭市
一、招标条件
本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核磁共振设备(MRI)年度维保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 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78万元,招标人为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 院附属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核磁共振设备(MRI)年度维保服务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核磁共振设备(MRI)年度维保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核磁共振设备(MRI)年度维保服务项目)的投标 人资格能力要求:1、基本资格条件:
1.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 合以下规定,即:
1.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具有营业执照。
1.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原件。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 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
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或者由投标人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 会保险费承诺函(格式自拟)。(“近三个月”是指2、3、4月连续三个月)
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交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 三年内(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承诺从单位成立始至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止)在经营 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1.6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 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 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1.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采购活动。
1.8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 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2、特定资格条件: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05月28日 08时00分到06月03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携带以下1.1-1.2项证明材料到湘潭市报名(未携带证明资料或未按要求提供证明资 料的,不予受理)。1.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1.2法定代表人前来报 名的,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前来报名的, 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签署完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 及本人身份证原件。2、磋商文件每份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06月09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湘潭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06月09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湘潭市
七、其他
受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的委托,对湘潭医卫职业 技术学院附属医院核磁共振设备(MRI)年度维保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 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 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核磁共振设备(MRI)年度维保服务项目
2、采购编号:WCZXC2026-FW(XT)-011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5、采购项目标的、采购内容及采购预算:
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内容 采购预算
(最高限价)
整包 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核磁共振设备(MRI)年度维保服务项目 具体内容详 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78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1.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 合以下规定,即:
1.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具有营业执照。
1.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原件。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
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 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或者由投标人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 会保险费承诺函(格式自拟)。(“近三个月”是指2、3、4月连续三个月)
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交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 三年内(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承诺从单位成立始至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止)在经营 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1.6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 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 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1.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采购活动。
1.8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 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2、特定资格条件: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项目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5月28日起至6月 3 日(工作日上午8: 30至12:00、下午2:30至5:00,北京时间),携带以下1.1-1.2项证明材料到湘潭市报名(未携 带证明资料或未按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不予受理)。
1.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1.2法定代表人前来报名的,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委托代理人前来报名的,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签署完整)、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2、磋商文件每份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6月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湘潭市。 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 点。
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 证金的响应文件,将拒绝接收。
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并在开标会议现场身份验证时向采 购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并签字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tbgs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