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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采购葫桥村标准化厂房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北京    发布时间:2026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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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采购葫桥村标准化厂房改造工程

发布时间:5月26日

(招标编号:Z320000A001000QH0QHO)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无锡市

一、招标条件

本葫桥村标准化厂房改造工程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76.97000000万元,招标人为江阴市夏港街道葫桥村集体经济组织。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本工程为葫桥村标准化厂房改造工程,位于江阴市夏港街道葫桥村,主要内容为新建钢结构厂房工程,建筑面积为2552.58m2,地上共一层,建筑物总高度12.0米,正负零为1985国家高程基准6.20~6.50m,独立柱基础形式,地上为钢结构,包括钢柱、钢梁、钢架、钢墙板以及彩钢屋面板:安装工程包括强电、应急照明、给排水、消火栓、屋面雨落水以及室外给水工程。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葫桥村标准化厂房改造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葫桥村标准化厂房改造工程: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b不能将本人不同的执业资格证书、职业合格证书等注册在两个以上单位;c不能在非注册单位任职,时间持续3个月及以上。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己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己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05月26日14时00分到06月01日12时00分

获取方式:请投标申请人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至江阴市领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06月09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投标文件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06月09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江阴市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手机:130-5123-8215

邮箱:xuzhaobiao202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