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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信息关于保山市中医医院医疗设备维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北京    发布时间:2026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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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信息公告&保山市中医医院医疗设备维保服务项目竞争性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
招标条件
本保山市中医医院医疗设备维保服务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546081.97元/年,招标人为保山市中医医院。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保山市中医医院医疗设备維保服务项日的潜在磋商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并于6月0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2.项目名称:保山市中医医院医疗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预算(最高限价):546081.97元/年
5.采购内容:
5.1年度计量检测:每年完成全院医疗器械的强制检定与计量校准工作,并出具符合国家计量法规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的检测报告。
5.2年度X射线装置检测:每年完成全院X射线装置的辐射、性能、防护检测,出具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的检测报告。
5.3大型设备维保:按期完成全院大型设备的巡检、预防性维护、系统保养及故障维修,所有维保过程及结果须详细记录并存档,确保设备符合厂家运行标准。
5.4超声设备全保服务:负责全院超声设备的全面保修服务,服务范围包含主机、探头及所有相关配件。探头出现故障时提供维修服务(不更换新探头),确保超声设备临床使用需求。5.5中小型设备常规维保:按期完成全院中小型医疗设备的巡检、日常维护、定期保养及故障维修,详细记录各项操作并存档,保障设备正常运转。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项目需求。6.合同履行期限:3年,服务能力一年一评价,合同一年一签订,评价合格方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评价不合格,甲方有权单方无偿解除本合同。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执行标准及采购人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8.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9.付款方式:甲乙双方合同约定。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11.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2024或2025年度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煲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税收要求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未满1个月或成立至今未产生经营活动的供应商自行提供情况说明
(4)社保要求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未满1个月的无需提供或成立至今非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则自行提供情况说明:
(5)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6)书面声明: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邁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若供应商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则投标无效)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对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价格扣除10%,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2.2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的划分标准,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5月28日至6月03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现场获取或邮箱获取。
3.地点: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报名时段内,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拟参加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及文件费付款凭证或将以上材料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进行登记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如磋商供应商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材料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要求磋商供应商修正进行补充,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将报监管部门备案,由监管部门依法处罚。
4.售价:400.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6月09日09时00分(北京时阗)。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6月0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gst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