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信息+ 智慧校园银校系统管理平台一期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江苏 发布时间:2026年5月27日
投标信息+ 智慧校园银校系统管理平台一期项目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
一、招标条件
本智慧校园银校系统管理平台一期项目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90.00000000万元,招标人为融先建通科技(上海)有限公 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智慧校园银校系统管理平台一期项目,包括:开发建设食堂餐饮消费系 统、校园考勤管理等功能并提供相应的维保服务。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智慧校园银校系统管理平台一期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智慧校园银校系统管理平台一期项目: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2上一 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 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1.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 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 料);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 明: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7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 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1.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 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落 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1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 报表(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的书面声明;1.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 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 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的其他条件;1.7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1.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05月26日至 05月 28日,每天上午8:30至 12:00,下午2:30至6:00。2、地点:本项 目为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传真报名等其它方式。
3、方式:公告发布后, 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将①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的单位介绍信或授权 委托书(须加盖单位公章,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姓名、手机 号码、电子邮箱);②营业执照;③法人及委托人身份证至电代理机构联系人。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 间:05月2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 gxzbgs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