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南湖水街10KV配电改造工程总承包
(招标编号:0675-260JOC0101051)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徐州市
一、招标条件本南湖水街 10KV 配电改造工程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368.31 万元,招标人为徐州市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约 368.31 万元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南湖水街 10KV 配电改造工程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南湖水街 10KV 配电改造工程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05 月 26 日 17 时 30 分到 2026 年 06 月 02 日 17 时 00 分获取方式:详见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06 月 15 日 14 时 30 分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6 年 06 月 15 日 14 时 30 分开标
七、其他南湖水街 10KV 配电改造工程总承包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南湖水街 10KV 配电改造工程总承包,项目业主为徐州市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徐州市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进行。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徐州市泉山区南湖水街;
2.1.2 建设规模:10KV 配电室增容(已有配电室,需进行户型改造及老旧设备拆除),双电源供电,新增容量 1000kVA,共计接入容量为 5350kVA。本项目土建部分包括配电室户型改造,配电室设备基础,新建高低压电缆通道,新建、维修电缆井、南湖水街配电箱基础等;安装部分包括配电室原有设备拆除、新增设备采购及安装、配电室内高压电缆敷设、南湖水街街区配电柜安装等。具体详见附件平面图。
2.1.3 合同估算价:约 368.31 万元;
2.1.4 工期要求:总工期 60 日历天。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15 日内取得电力或其他相关主管部门的设计确认,现场具备安装条件后 45 日内供电。施工的开工时间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总工期需满足建设项目总用电需求,含竣工验收、通电及移交时间。
2.1.5 质量标准:(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国家和地方现行最新设计规范及有关标准、委托方有关技术要求、符合电力工程中相应设计阶段的编制深度要求,确保电力等相关部门审查通过。(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达到工程合格标准。(3)采购物资质量标准:包括工程所有设施、材料、设备、构配件等产品质量须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国家优质标准,合格率达到 100%。
2.1.6 本项目共分壹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包括方案勘察设计、供电方案确定、方案报批(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报审、施工图预算编制、材料设备采购、供配电工程施工的全部内容和供电全过程手续办理等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为交钥匙工程。包含但不限于:主供电源:10kV 小南湖环网站接入,接入容量 2850kVA;备供电源:10kV 珠山路 1 环网站接入,接入容量2500kVA。包含配电室电气部分及室内电缆桥架、设备基础等的设计、采购及施工;包含配电室老旧设备拆除和户型改造等设计、运输及施工;包含施工过程中不停电作业措施;包含南湖水街街区配电柜设备的设计、采购及施工安装;包含供电或其他主管部门有关设计、施工、验收送电等实施过程中的沟通协调、手续办理、费用缴纳;管沟铺砌等实施过程涉及到的产权主体、利益相关方的沟通协调、手续办理、费用缴纳;工程本身的线缆、杆架、管沟等涉及到的建安工程和相关材料、设备等物资采购;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档案移交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配合办理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具体施工范围以中标人经审核确认的方案及施工图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3.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设计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③有效的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五级、承修五级、承试五级及以上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3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国家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电力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c.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3)如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须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仍视为有在建工程);
(4)如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监理工程师,须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上从业;
3.4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业绩:投标人自 2023 年 1 月 1 日(含)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工程的设计或者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类似工程认定标准: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大于或等于 220 万元电力工程,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施工合同中注明的金额为准(设计类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及设计合同为准,必须同时具备,金额、时间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指标要求,否则不予认可;
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1.4.4 项规定的情形。
3.6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未处于破产、停业、注销状态,能够足额保障本项目施工资金需求。
3.7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
3.8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 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3.9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除应遵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外,还应满足以下要求:(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联合体协议中承揽施工任务的单位);(2)联合体应当由符合本公告中投标人设计和施工资质要求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并承担本项目相应的设计或施工任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5 月 26 日至 2026 年 6 月 2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进行申报,投标人须根据页面提示将相关信息填写完整,并上传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格式不限,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被授权人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仅支持 PDF 格式)后提交,否则不予办理。特别提醒:①如发生因投标人填写的内容错误或不全导致无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情形,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人民币 500 元/标段,采用电汇形式交纳,备注栏注明项目编号及标段号,费用交纳后不予退还。出售地点:徐州市。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6 月 15 日 14 时 30 分,地点为江苏徐州市。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xmgs88@126.com